Thursday, March 17, 2011

中消协警示:包修不等于保修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目前市场一些商家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的概念,欺骗消费者。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家电维修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购买家电产品分清“包修”和“保修”。

  据了解,一般商品都有包修期,但许多消费者不清楚究竟是“包修”还是“保修”?尽管它们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却有本质上的区别。一些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对这两个概念认识上的误区,故意混淆“包修”和“保修”。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包修”是一个法定概念,指的是三包商品的免费维修有效期限。国家鼓励企业作出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承诺,延长其商品“包修”期。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履行法定义务,提供免费维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期则是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的承诺,指的是“三包”商品除去包修期以后的保修期限,经营者在该期限内提供维修通常要收取零件成本费即材料费。

  两家协会提示消费者,正确的联系厂商售后维修途径有三种:一是查看包修凭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外观上是否公布有生产厂家统一的维修服务中心电话;二是到销售商店该品牌的销售柜台查询厂家维修服务中心电话;三是到生产厂家的官方网站上去查询该品牌统一的专职维修服务联系方式。

  消协建议消费者不要在网上去简单查询品牌的地区维修部,或直接问本地的114查号台查询,也不要直接与以前维修过的维修服务部或维修人员联系,因为厂家特约维修部每年都可能变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