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7, 2011

商品房将推明码实价新规

  本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15日在与中消协共同举办的“推进明码实价”座谈会上透露,将对商品房销售推出明码实价的规定,每套商品房、代办费用、物业费等都要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实价。

  中消协秘书长杨红灿指出,很多商家习以为常地“不标真实销售价格”已涉嫌对消费者误导和欺诈,一些不加节制、愈演愈烈的促销扰乱价格市场秩序,诱导了消费者的不理性消费。任由商家胡乱标价、漫天要价、随意涨价,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无法保证。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对此表示,“现阶段推进明码实价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具备”,经营者有权自己定价,但必须标实价、标真价、标最终成交的价钱。他透露,目前正在制定一个文件,就是针对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的规定,将专门对商品房销售作出规定,明确公示每套商品房、代办费用、物业收费等价格,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全部商品房,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实价。

  此外,国家发改委和中消协今年还将在4个领域逐步全面推行明码实价:一是价格收费实行政府管制的行业和部门,包括电力、自来水、成品油、煤气、电信、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等;二是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行业和部门,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金银饰品、烟草、餐饮、理发、洗涤、文艺演出等;三是大型商场的部分柜台或品牌专柜;四是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市场监管较好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