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金改弊案,二十日辩结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涉案部分。马永成强调,国泰金董事长蔡宏图捐献的四亿元(新台币,下同)就是选举钱;他没有透过郑深池去向富邦蔡万才施压,检方起诉他帮扁收企业贿款,完全背离事实,请求判决无罪。法院订在十一月五日下午四时宣判。
马永成昨天对检方起诉他帮扁收企业贿款,及国泰金并世华银,由郑深池向蔡万才“施压”,强调都不是事实,是检方臆测、罗织入罪。
马永成说,国泰金并世华银过程,他从未与“财政部”或世华银有过接触和联系;更不知扁有无指示前“财政部长”李庸三,也不知李有无和世华银谈合并。而蔡宏图捐献的四亿元就是选举款,不是合并的对价“贿款”。
马永成还说,当初富邦金和国泰金都在争取合并世华银,后来会请郑深池去向蔡万才说明,主要是尊重蔡万才资政身份,并非去施压,阻止富邦参与合并世华银。
马的律师指出,国泰金和富邦金都是民营企业,世华银要和哪个企业合并,都是董事会决定,何况当时富邦金已宣布要和台北银合并。
同时,世华银不论业务关系、经营阶层都偏向与倾向国泰金,所以国泰金会与世华银合并,只是市场机制、大家各凭本事争取的结果,并非当时身为“总统”的陈水扁可左右,况且“总统”并没有法律上的职权,也不能替民营银行决定、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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