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读 由于中小学严禁将饮水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目前昆明中小学生又开始背水上学。家长们心疼,学校也无可奈何。
7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与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收费新政策:严禁将饮水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接下来的新学期,教育部门和学校纷纷按规定执行,然而,学校不收饮水费的同时也停止供应学生饮用水。
正常情况下,学生一天的饮水量应超过1000毫升,而在高温季节或上体育课后,对水的需求量更大。“看着孩子每天背一大瓶水上学,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目前,昆明中小学生又开始背水上学。家长们心疼,学校却无可奈何。
学生背水上学校
盘龙区金辰中学学生小景刚踏入初一门槛,书包里就多了一项“必备用品”——一大瓶水。明知带水会增加书包的重量,小景的母亲江女士还是“不带不放心”。
自从今年秋季升初中后,小景在小学6年里习惯了的喝水方式有了改变。以前只需要带一只空水杯上学就可以,现在则需要背上沉甸甸的一大瓶水。并且,这一瓶水要从7时30分支撑到18时,将近11个小时的在校时间。“万一上体育课或吃饭太咸,一瓶水很快就会喝完。”
江女士侄女所在的另一所中学也是这样。“娃娃在小学的6年里,每学期只要交15元的水费就可以用教室里的饮水机接水喝。没想到上了中学,反倒没水喝了。”江女士说。由于小景的早午饭都在学校吃,江女士每天出门前为儿子装上的一瓶水根本不够喝,给他钱买水,又怕孩子花在其他地方。“就要到冬天了,如果孩子连口热水都喝不上,我们家长心里也不是滋味。”
不止小景带水上学,金辰中学初一年级7个班的学生从入学起也都是靠自己带水解决喝水问题。
学校无奈等政策
“学生没水喝的问题是这个学期才出现的。”9月5日开学以来,金辰中学就没有对初一年级学生收过饮水费,要求学生自带水喝。金辰中学办公室王老师表示,该校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因之前交过饮水费,上学期没用完的费用就累积到这个学期,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年级的学生还有水喝。
不过,就连这点节余的水费也所剩不多。到9月底,一旦初二、初三年级剩下的水费用完,该校3个年级1000多名学生将全部带水上学。
对于学生无水喝的问题,学校颇为无奈:既要规避“乱收费”,又要保障学生利益。目前,该校正在商讨,看是否能通过“家委会”或者学校公用经费来解决。王老师算了笔账:1000多名学生,每人每学期需15元饮水费用,如果全部由学校来出,是笔不小的费用,学校难以承受。
该校还介绍,新迎中学、铁五中、十一中等学校也都停止收取饮水费,同样建议学生自带饮用水。“我们还在等政策,以解决问题。”学校办公室表示,有的学校通过收饮水费为学生提供饮用水,但他们“不敢冒险”。政策规定不允许向学生收取饮水费,学校一方面要以学生为本,另一方面又要符合相关政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暂没有更好办法
金辰中学财务室曾与盘龙区教育局财务科就此问题对接过,结果比较含糊。“这是个社会问题,一个部门连着一个部门,政府目前也没有指导性意见出台。”该教育局表示。
记者在国家发改委、昆明市发改委网站分别找到关于中小学收费的通告。市发改委网站9月8日发布的《2010年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通告》中规定得很详细: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该通告从今年秋季开始执行。
除盘龙区外,西山区教育局、五华区教育局等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五华区教育局一位张姓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这次是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不允许学校再向学生收取饮水费,五华区以前通过家委会与学校共同管理水费的办法这次也不可行。该人士还表示,如果由班级家委会自己解决,意见又不可能得到统一。对家住得较远的学生来说,带水非常不方便;家住得较近的孩子又不情愿交费,假如班级里有50个学生,其中40个交了饮水费,另外10个没交水费的学生总不能被监督禁止接水。“目前我们也没有更好的方法,要看上级部门是怎么安排。”张姓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就中小学生饮水问题,目前局里多个部门正在商讨中。
“内部解决”不复杂
采访中,很多家长认为每学期15元的饮水费并不多,孩子也享受了方便。“学校不提供饮水我们反而更不放心,谁知道孩子随便买的饮料或矿泉水卫不卫生呢?”在新迎中学门口接孩子放学的张女士说:“孩子现在上初二,希望可以直接在学校接饮用水喝。”
新迎中学教务处全老师介绍,该校目前已取消饮水费,但学生每天从家里带水又不方便,学校只好将饮水问题交给各班级。“学生喝水问题由各班级的家委会决定。如果大部分同学同意,就可以由家委会集资买水。”全老师认为这是目前比较好的方法。
也有老师认为,学校代收饮水费相对来说还是稍微好一些的选择,由学校为学生管理饮水问题,也会相应地负担起卫生、监管等责任。
关于禁止向学生收取饮水费的政策,昆明市在2007年初也发布过一次,当时五华区的做法很值得借鉴。五华区教育局在其后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辖区内的各城区中小学,学生家长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和学校协商由家长委员会或委托学校代收饮水费,来解决学生的饮水问题。当时五华区具体做法是:由家长委员会收取饮水费或者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收取这笔费用。学校不再开收据。但是家长委员会或者学校必须每月将账目及饮水情况公示出来。
西山区教育局计财处杨姓工作人员建议,可以由各班委会自己统一意见,在班级内部收取饮水费,学生自己管理饮水费用,学校只是帮助联系送水公司。这样一来,学校既不存在违规收费,学生喝水问题也不再复杂。记者罗源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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