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0, 2010

新疆库车煤矿瓦斯突出7人被困(组图)

新疆库车煤矿瓦斯突出7人被困(组图)
示意图。

新疆库车煤矿瓦斯突出7人被困(组图)
图为两名刚从井下上来的矿山救援人员 亚心网通讯员 陈鹏 摄

新疆库车煤矿瓦斯突出7人被困(组图)
研究救援方案。亚心网通讯员 陈鹏 摄

  亚心网讯(记者 王前喜 通讯员 胡秋香 陈鹏)9日,记者从库车县宣传部了解到,救援7名被困井下工人的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8月8日凌晨,位于库车北部山区的华地投资有限公司明矾沟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名作业人员被困矿井下480米处。

  当天19时30分,该县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说,8日16时30分,矿山救援队在第6次下井搜救时,搜救人员接好了专用电话,随时向地面反映井下情况。当天,据下井搜救返回地面的人员说,在井下425米处以后,有大约50米长,横截面12米宽的巷道被煤尘覆盖,估计有800吨至900吨煤尘。救援队立即成立了8个煤尘清运班,从8日23时开始清运。每班8名人员,另配两名救护队员,每班次3小时进行井下清运煤尘,这样每班可往井外清运煤尘20至22.5吨煤尘。截至昨日17时30许,煤尘已清理至井内440米处一岔道。

  “若被困人员在岔道处,救援的结果将很快揭晓。”这位工作人员说,如被困人员不处在岔道处,就还需向前进一步清理煤尘,而井内420米至480米这段煤尘较厚,这将给救援工作带来一定压力。

  目前,救援现场调集了2台局扇对井内打压空气,调动了4辆10吨运水车运水降尘。同时,救援指挥部已经紧急调运施救草席、毛毡等以备清淤降尘的物资,并通知电力部门全力保障矿井施救期间的电力保障。

我国宽带用户08年平均月资费83元 为韩国124倍

  我国宽带资费是韩国的124倍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称,我国主要信息产品与服务的资费水平依然偏高,这影响了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效果,成为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巨大阻力。

  这份题为《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0》的报告称,以互联网为例,当前我国互联网存在“速率低”的问题,远远达不到宽带的速度标准,如果考虑到网速问题,则我国的互联网应用成本更高。

  据统计,2008年, 我国上网接入速率约为1 .8 Mb ps, 远远低于日本的63 Mbps, 韩国的40M bps以及中国香港的20Mbps。2008年,我国宽带用户平均月资费83.8元,相当于每Mbps每月46.6元(约合6.7美元),是韩国宽带价格(0.37美元)的18倍、日本(0.13美元)的51.5倍。

  “如果考虑到收入差距的话,2008年韩国人均国民收入是我国的6.9倍,这意味着我国的宽带资费水平相当于韩国的124倍。”报告说。

  报告认为,当前我国的宽带资费对于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收入水平来说都是明显偏高的。以上海最近推广的10兆宽带服务为例,月资费259元,相对于上海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相对于全国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8%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

  报告指出,如此高的资费水平,将严重影响到新技术的进一步扩散和深化应用。(记者 陈伟 北京报道 )

重庆29层居民楼失火 消防员泼墨写大字指挥逃生

重庆29层居民楼失火消防员泼墨写大字指挥逃生
雨篷成了火势的接力棒

重庆29层居民楼失火消防员泼墨写大字指挥逃生
  昨日,渝中区文化街,消防队员在火灾现场灭火。 本版图片由记者 邹飞 张路桥 龙在全 实习生 严志宏 摄

重庆29层居民楼失火消防员泼墨写大字指挥逃生
从大火中逃生的居民

重庆29层居民楼失火消防员泼墨写大字指挥逃生
消防员泼墨写大字指挥施救

  据重庆日报消息 昨日下午4时许,渝中区文化街“正美园”居民住宅楼突发火灾,市消防总队119指挥中心调集9个消防中队的30辆消防车、28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截至昨晚8时许,大火被基本扑灭,共搜救出被困群众100余人,疏散群众400余人,无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市政府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长黄奇帆、副市长刘学普相继作出批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营救被困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爱祖率应急、公安、卫生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灭火救援行动。同时,渝中区区委、区政府迅速组成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安置组、排危组、财产清点组等10个工作组,快速开展善后工作。

  火灾扑救过程中,消防官兵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每3人一个小组,分成40个搜救小组,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着火楼层,逐层逐户搜救被困群众,先后对整栋大楼进行了10余次“地毯式”搜救,共成功搜救和疏散500多名群众。

  据了解,着火的居民住宅楼位于渝中区巴县衙门46号,地上29层、地下1层,地下1层为设备房,地上29层为居民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起火部位初步确定为该住宅楼7楼一住户阳台。

  该楼过火面积、事故原因及责任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救援

  傅纪成将军

  逐层逐户查看爬到29楼

  昨日16时30分,接到火警,重庆警方119、110指挥中心迅速调集消防官兵及辖区公安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火势予以有效控制。而在官兵们紧张救援的同时,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傅纪成将军也率队进入失火居民楼,从起火的7楼开始进行逐层逐户查看是否还有人员被困,直至楼顶——第29楼。

  29层高楼往返搜救10余次

  正美园大楼系一栋30层单体楼,据初步估计,火情是由“正美园”7楼一户民居内引起,大火借着风势迅速蔓延至29楼,整个大楼浓烟滚滚。

  消防官兵们身穿厚重的防护服,背着数十公斤重的搜救设备、破拆工具,冒着滚滚浓烟和迅速蔓延的火势,在楼内反复搜寻,不少消防官兵出现中暑和脱水症状。消防官兵冒着滚滚浓烟,先后对整栋大楼组织了10余次地毯式搜索,成功搜救和疏散500余名被困群众。

  卫生间内救出受困夫妻

  当搜索至12楼时,发现楼道内的照明电线被烤焦出现漏电情况。此时又听见旁边一住户屋内传来呼救声。消防官兵反复敲门,却只听见呼救声而不见有人开门。消防官兵冒着漏电的危险,强行对该住户的防盗门进行破拆。同时联系电力公司,切断了整栋大楼的照明供电。数分钟后,防盗门成功破拆。消防官兵进入室内后,发现屋内满是滚滚浓烟,根本睁不开眼睛。借助手电照明,消防官兵找到了一对被困在卫生间内的中年夫妻将他们救出。

  抢救消防战士急哭护士

  在4个小时高强度搜救过程中,先后有5名消防官兵因过度劳累导致中暑脱水入院,其中两名消防官兵现场救火时晕倒,住进了市第一人民医院ICU,但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另有1名公安民警被现场炸裂的高层玻璃划伤。据介绍,这两名晕倒在救火现场的消防战士是18岁的刘伟和22岁的江南,医生想赶紧为其输送葡萄糖水,以补充水份,但让3名护士意想不到的是,任凭她们用橡皮条把刘伟的左手腕捆得再紧,始终找不到他的血管。3名护士急哭了,叫来医生。医生解释说,这是因为消防官兵严重脱水,导致血管干瘪,所以很难找到血管。他们让刘伟休息一会后,护士终于将血管找到。

  拔掉针头要继续去战斗

  在大楼入口处,一名消防官兵走到一个角落里,坐了下来,擦了擦汗,然后脱掉筒靴。“快!给他输水!”一名护士发现了这位疲惫的官兵,医护人员将葡萄糖输入官兵体内后,要求官兵上救护车回医院休息。不料,该官兵急了。他说:“我不去医院,坐坐就好。”他的提议遭到护士拒绝后,该位官兵居然要求护士拔掉他身上的输液针,他说,他要重新“回去战斗”。官兵和护士僵持了一阵后,被指挥员发现,最终强行命令该位官兵去医院。

  分析

  雨篷成了“接力棒” 火势接连往上蹿

  现场,起火的房屋主要位于大楼的6、7单元,借助风势,起火阳台上的大火四处乱飘,由于每户阳台都安装有晴雨篷,大火借助易燃的雨篷不断往上蹿。“看嘛,又上去了。”一位市民在现场焦急地大喊。不一会,18楼的大火很快烧到了19层住户家。18点30分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大火已经至29层。且每过一处,住户房间内都能清晰地看见火光。在一位市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起火的6、7单元住户房间间隔相当近。“几乎是阳台挨着阳台,这边一着火,旁边的住户肯定要遭。”说此话的市民认为,大火燃得太快,跟雨篷密集有一定关系。

  由于该楼外墙装有大量晴雨篷,在火势的蔓延下,导致大量高空坠物落下,安全隐患极大,参战的消防官兵和公安民警不顾自身安危,奋力疏散群众,没有发生一起因高空坠物伤及群众事件。

  逃生

  男子20楼悬绳想滑下

  消防员泼墨写大字指挥逃生

  记者在现场看到,火苗顺势向上猛然蹿至29楼,有位男业主从20楼的阳台外悬绳逃生,消防在底楼用墨水写字指挥施救。

  提氧气瓶爬楼

  救出婴儿群众拍手称快

  昨天下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因为电梯停止运行,诸消防官兵不停地提着氧气瓶从底楼爬到29楼,挨家挨户地救助和疏散受灾业主。记者还看到,一位消防官兵怀抱着几个月大的婴儿冲出大楼,身后跟着该婴儿的母亲。后经医护人员检查,婴儿并没有受伤,一切正常。此刻,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写大字指挥

  悬绳逃生男子被叫回

  昨天下午5时左右,随着大火向上蔓延,火苗已蹿至19层住户家。此时,记者在现场看到,令在场所有人员最揪心的一幕发生了:位于大楼右侧20层的一名男业主,由于逃生的过道内聚集了大量浓烟和火光,他无法逃生,遂跑到该层最右侧的一间住房阳台处,打算从此悬绳滑下楼。

  发现这一情况后,消防官兵立即来到阳台下的一块空地上,大声对他进行制止,但由于距离该楼层较远,上面的被困男子根本听不到劝阻。只见他正腰系长绳翻出阳台,站在19层住户家的雨篷上。见状,几名消防官兵再次一起对该男子大声警告,这时该男子低头往下一看,发现消防官兵正在对他进行劝阻,于是暂时停止了这一危险的举动,蹲在雨篷上不动弹。这时,一名消防官兵从一侧的办公楼里取来墨水,倒在空地上写出“打110报告位置”几个大字。

  该男子低头看到这几个字后,站起身翻进了阳台。后来,记者获悉,按照消防官兵的指示,他翻回房间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最终被消防官兵成功救出。

  安置

  妥善安置:过火居民每户发放5000元补助

  昨天晚上,渝中区委区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目前,区公安分局110名干警分做5组,24小时值守在受灾居民楼附近,社区巡防等也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受灾群众财产不遭受更大损失,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为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渝中区决定对过火过水居民户发放一次性救助金,过火居民户每户发放5000元,过水居民户每户发放1000元。昨晚已迅速组织资金,向各受灾居民户发放了1000元。随后,将根据房管部门对房屋受灾情况的鉴定,向过火居民户发放余下的4000元救助金。街道也积极开具证明,帮助受灾群众投靠单位或投亲靠友,渡过灾后重建的难关。据介绍,今天,渝中区将迅速组织专家对正美园居民楼进行安全鉴定,在鉴定的基础上,尽快恢复另外几栋未发生火灾的居民楼的水、电、气供应,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故事

  男子抛下亲人参与救火

  17点30分左右,在一名消防队员的搀扶下,一位老太被送到了安全区域”刚一坐定,医护人员就赶紧上前为老太做起了现场检查。据了解,事发时,老太正在27层家中休息,得知起火之后,在女儿的搀扶下赶紧往楼下走,在下到20层左右的时候,由于烟雾太浓,不得不停下来等待消防官兵的救援。现场,老太不停地询问自己的女婿下来没?经过了解,老太的女婿在得知起火之后,就赶紧吩咐妻子先扶老人下楼,自己却快速跑向起火的楼层参与救火。6点钟左右,老太的女婿张先生终于跑出了大楼,家人悬着的心也顿时落了下来。据张先生称,自己当时跑向起火的楼层,和几位居民一起找来盆子接水泼向大火,但由于火势太大,始终没有奏效,最终为了安全,在消防队员的劝住下离开了大楼。

  他想冲进去抢家中3万现金

  现场,一位中年男子情绪激动,哭喊着要冲进大楼,民警和消防官兵见状全力将其拦下,身旁一位妇女也将他的胳膊死死拽住。据该男子称,自己住在17层,家中还有两名小孩和一位年事已高的老人还存放有3万元现金。“相信消防,我们会全力施救。”说罢,民警将该男子强行拖离现场。当记者离开现场时,他已和家人团聚。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 朱堂宗 张畅 首席记者 黄平采写

  提醒

  ■逃生勿入电梯,楼梯可救急 火场逃生要迅速,动作越快越好,但是,千万不要轻易乘坐普通电梯,应尽量利用建筑物内的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有外窗的通廊、避难层和室内设置的缓降器、救生袋、安全绳等设施。

  ■遇浓烟湿毛巾捂鼻 通过浓烟区时,要尽可能以最低姿势或匍匐姿势快速前进,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不要向狭窄的角落退避,如墙角、桌子底下、大衣柜里等。

  ■不可盲目跳楼 每个人要对自己工作、学习或生活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做到了然于胸,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在得不到及时救援、又身居楼层较高的情况下切不可盲目跳楼,可将房间内的床单、被套、窗帘等织物撕成能负重的布条结成绳索,系在窗户或阳台的构件上向楼下滑去,也可利用门窗、阳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

  据中国消防网

悍女疑男友偷拍裸照 逼男友全裸痛殴讨要分手费

  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新竹市37岁女子吕良慧以遭叶姓男友拍裸照为由,伙同干哥逼叶全裸下跪痛殴,强索100万元(新台币,下同)分手费,新竹地检署9日依强盗罪将吕良慧等4人起诉。

  叶姓男子坦承手机里确有裸照,但女主角并非吕良慧,认为“拍裸照”只是吕女强盗财物借口。他被对方强迫取款后,吓得避走他乡,至于100万元则早已被吕等人朋分殆尽。

  检警调查,吕良慧与叶姓男子是男女朋友,前年7月底,她在叶手机内看到裸女照,认为叶偷拍她裸照,要求干哥曾正安、友人甘燕妮等人为他出头。

  吕良慧等人先报警询问了解相关刑责,但当警方建议直接控告妨害秘密罪时,他们却又说要自行处理,不愿报案。

  之后,由曾正安、甘燕妮打电话给叶,诱骗叶到曾正安房内,此时躲在房内的郑庆原手持铝棒威逼,叶被迫脱光身上衣物,交出手机,再被一行人痛殴、赏耳光。

  曾正安以叶手机内有吕良慧裸照为由,要求支付200万元赔偿金,双方讨价还价后降为100万元,叶并被逼签本票,事后向友人借钱交付吕良慧等人。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台湾频道相关新闻:·

银监会行为准则全文

  银监会行为准则全文目录

  第一部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文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第一部分 银行监管人员行为准则相关文件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守则

  2、关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的通知

  3、银监会系统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

  4、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回避实施细则

  5、银监会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处理和处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第二条认真学习科学理论、现代经济金融知识和银行监管知识与技能,刻苦钻研业务,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第三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银监会规章制度,依法履职。

  第四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讲求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竭诚为银行监管事业服务。

  第五条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规范和银监会“约法三章”,廉洁公正,自警自律。

  第六条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保守国家秘密和监管对象商业秘密。

  第七条遵循严谨、规范、诚信、守法、创新的金融行业作风建设要求,培育优良作风,维护职业信誉。

  第八条加强道德修养,文明办事,礼貌用语,厉行节约,珍惜国家和社会资财。

  第九条认真接受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维护银监会形象。

  第十条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关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的通知

  为规范监管行为,树立和维护监管人员廉洁从业、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日前,中国银监会党委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提出“约法三章”,要求银监会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实施监管过程中,必须做到:

  一、不得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含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

  二、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管单位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事项。

  三、不得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旅游度假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

  中国银监会党委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严格遵守上述“约法三章”的同时,在内部公务活动中还要做到:不准搞“公关”、不准请客送礼、不准违反规定搞迎送。

  中国银监会党委要求各级领导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约法三章”,并表示,欢迎和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的监督。中国银监会纪委、监察局还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做好对“约法三章”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银监会系统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

  一、不准无“现场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进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

  二、不准由被检查单位安排食宿。

  三、不准无偿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四、不准要求被检查单位超出现场检查期限保留现场检查所用办公场所。

  五、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六、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电话充值卡、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

  七、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机密。

  八、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现场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回避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公开、公正、公平履行职责,促进银监会机关的廉政建设,依据《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回避工作的意见》,结合银监会机关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根据银监会机关各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可采取的履职回避方式包括职务回避、分工回避、重要事项回避。

  第三条 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有配偶、子女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影响或可能影响其依法公正履行监管职责的,应实行回避。具体回避方式及范围、对象:

  (一)监管部门及其内设处主要负责人有配偶、子女担任被直接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的,应实行职务回避。

  (二)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应实行分工回避:

  1.监管部门副职分工监管由其配偶、子女担任被监管金融机构负责人的。

  2.处级以下人员分工监管由其配偶、子女担任被监管金融机构部门或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

  (三)在研究、决定和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强制纠正和处罚以及其他重要监管事项时,有配偶、子女在被监管金融机构从业与本人履职有关联的,应实行重要事项回避。不得参加有关事项的调查、讨论、审核和决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有关事项施加影响。

  第四条 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有配偶、子女在银监会内部从业,影响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实行回避。具体回避方式及范围、对象: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行职务回避:

  1.有配偶、子女与本人同为银监会机关两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其配偶、子女与本人同为银监会机关某一部门负责人的。

  2.有配偶、子女在银监会机关与本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或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部门内设处任负责人的。

  3.有配偶、子女与本人在银监会机关同一部门任处级以下干部的。

  4.银监会机关财务、监察、人事部门负责人有配偶、子女担任银监会派出机构或领导班子由银监会党委管理金融机构的财务、监察、人事部门负责人的。

  (二)银监会机关财务、监察、人事部门处级以下人员有配偶、子女在银监会派出机构或领导班子由银监会党委管理金融机构的财务、监察、人事部门工作的,应实行分工回避。

  (三)在研究、决定和执行人事考核、任免、奖惩、录用、调配和项目资金审批、信访件核实、案件查处等事项时,有配偶、子女在本系统或有关金融机构从业与本人有关联的,应实行重要事项回避。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关事项的讨论、审核、决定和实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有关事项施加影响。

  第五条 在特殊情况下,工作人员未能实行职务回避、分工回避、重要事项回避时,可采用报告和告知的方式进行回避。

  第六条 银监会机关工作人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本系统内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其他亲属关系的,均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七条 职务回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需要职务回避的局级干部,由本人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提出回避申请,由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报会主席审批后,按照人事任免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二)需要职务回避的处级以下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逐级报部门主要负责人,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在本部门予以职务调整的意见,按照人事任免程序办理任免手续。在本部门职务调整确有困难的,由人事部门商其他部门调整安排。

  (三)本人未提出职务回避申请的,由其上一级主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按照人事任免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第八条 分工回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需要分工回避的部门副职,由本人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回避申请,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主管会领导决定。

  (二)需要分工回避的部门内设处处长,由本人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回避申请,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

  (三)需要分工回避的部门内设处副处长,由本人向所在处处长提出申请,由处长审核并报部门主管领导决定。

  (四)需要分工回避的其他处级以下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处处长提出申请,由处长审核决定。

  (五)本人未提出分工回避申请的,由其上一级主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第九条 重要事项回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需要重要事项回避的人员,由本人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提出回避申请,由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决定。

  (二)本人未提出重要事项回避申请的,由其上一级主管领导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三)研究和决定重要事项时,发现需要回避的人员来不及履行回避程序的,由本人主动说明回避事由。如其是主持人,无需任何人确认,即可指定他人代理主持,本人脱离议事现场;如其不是主持人,由主持人同意后本人即可脱离议事现场。

  (四)需要回避的人员因特殊情况未回避的,在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必须对需回避人员的发言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第十条 报告和告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本人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告,由上一级主管领导在本单位作告知。

  (二)本人未报告的,由上一级主管领导向其作出提醒,并直接在本单位作告知。

  第十一条 对未及时报告或隐瞒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并按照规定安排其回避。

  第十二条 对应回避的工作人员拒不执行回避规定或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批评教育无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安排回避而未作安排,并妨碍履职公正、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银监会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处理和处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银监会廉洁从业规定,切实规范银监会工作人员行为,避免工作人员因个人行为与其履行职责发生利益冲突,避免社会公众对银监会公信力产生质疑或可能产生质疑,更好地维护银监会在监管活动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央纪委、监察部相关规定,结合银监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

  第三条 处理和处分坚持实事求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对违反银监会廉洁从业规定行为的处理包括责令纠正、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责成辞职;处分包括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以上处理或处分,可单独使用,也可视情况合并使用。

  第五条 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予以责令纠正、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情节较重的,予以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责成辞职、降级、撤职、开除:

  (一)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含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

  (二)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管单位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事项;

  (三)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及健身活动、旅游度假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话充值卡及其他各类储值卡、贵重礼品或在现场检查中接受被检查单位纪念品或礼品;

  (四)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 (不含纯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纯个人消费性质贷款不含个人投资类贷款) 或为他人担保贷款、介绍贷款;

  (五)购买或持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控股公司或附属机构股份、认股权证;

  (六)在建设工程、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活动中,接受高标准宴请、收受物品或者其他好处或者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工作人员有上述(一)、(四)项所列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风险的、且行为人负有直接责任的,由所在单位责成行为人暂停职务,并由行为人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工作人员有上述(三)、(六)项所列行为,由所在单位责成行为人退还接受的礼品、礼金或支付与接受宴请及消费、度假等金额相当的现金。

  第六条 工作人员违反现场检查纪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予以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责成辞职或行政处分:

  (一)无现场检查通知书或合法证件进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查少于二人;

  (二)由被检查单位无偿安排食宿或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无偿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无正当理由要求被检查单位超出现场检查期限保留现场检查所用办公场所;

  (四)向与现场检查无关人员(含本会机关及派出机构人员)泄露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五)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现场检查无关的要求。

  工作人员有上述(二)项所列行为,所需支付的款项由派出检查组的单位或行为人全额支付。

  工作人员有上述(五)项所列行为,谋取个人不当经济所得的,由所在单位责成行为人予以退还。

  违反现场检查其他纪律规定的,按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办理。

  第七条违反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行为的处理和处分,应当按照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以上行为人是党员的,依照上述规定受到行政处分后,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其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十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或处分:

  (一)主动承认本人应当受到处理或处分的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共同违规违纪人员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处理或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采取行为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规违纪所得的;

  (五)主动终止违规行为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理或处分:

  (一)屡次发生同一类或多类违反“约法三章”、《银监会系统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和其他廉洁从业规定的;

  (二)强迫他人违规违纪的;

  (三)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五)袒护或包庇共同违规违纪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六)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十二条 从轻或者从重处理或处分是指在本办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或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理或处分;减轻、加重处理或处分是指在本规定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或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理或处分;免予处理或处分指不再予以处理或处分。

  一人有本办法中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处理或处分的行为,应合并处理或处分,按其数种违规违纪行为中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受到开除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处分。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违规违纪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第十三条 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按受理申诉的程序办理。有关组织复议、复查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十四条 上述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违反银监会廉洁从业规定处理和处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遵循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估,建立可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 从业人员应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履行法律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活动信息,拒绝作假。

  第六条 从业人员应规范操作,认真执行上级指令。执行中如发现可能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可能导致风险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报告。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取得任职岗位应具备的资格。

  第七条 从业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恪守“客户自愿”原则。自觉抵制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八条 从业人员应做到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执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尊重隐私,不因客户性别、肤色、民族、身份等差异而优待或歧视。

  第九条 从业人员应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公私分明,勤俭节约。

  第十条 从业人员遇到利益冲突,应主动回避。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在涉及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人时,应主动提出回避。不从事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第二职业。

  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应自觉抵制欺诈、非法集资及商业贿赂,拒绝黄、赌、毒。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廉洁从业,不得接受或给予客户任何形式的非法利益。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应自觉抵制内幕交易,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个人利益,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拒绝洗钱,及时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十三条 董(理)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了遵守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所列内容外,还应遵守以下职业操守指引。

  一、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大局。善于管理,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坚持原则。履行社会责任。

  二、忠实履行受托人责任和经营管理职责,组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科学决策,谨慎用权,防范风险,远离职务犯罪。

  三、以身作则,自觉遵行本指引并承担组织从业人员遵行本指引的义务。

  四、知人善任,任人唯贤,关心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培育团队意识。

  五、适度参与公共活动,远离违法及不良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或输送非法利益。

  六、细化管理,重点监控,明确本机构关键岗位特殊职业操守并组织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遵行。

  第十四条 本指引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标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可依照本指引修订或者制定本机构(行业)员工相关规范。

  第十五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十六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助推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

      新华社南宁8月10日电(记者 闫祥岭)随着我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随之获得较快发展,人民币结算试点成为助推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的有效手段之一。

      2010年6月22日,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扩大到浙江、江苏、广西等20个省区市。广西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外贸企业对汇率问题的担忧。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杨展鹏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到广西,有助于广西外贸企业有效防范外汇风险、控制盈利预期,扩大企业利用地缘优势与东盟国家间的经贸往来,“在促进出口的同时,实现企业的做大做强”。

      广西金鑫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广诚认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给企业带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利润的预期更加准确,“有利于外贸企业制定发展规划”。

      今年上半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1365亿美元,同比增长55%,超出同期中国进出口增幅11个百分点。专家认为,中国—东盟双边贸易的迅速发展,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密不可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办提供的资料显示,6月22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广西试点启动后,15个工作日内广西工、农、中、建、交等5家银行共为241家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836笔,金额约9亿元。2010年上半年,广西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近130亿元。 

广东东源县法院院长豪宅遭曝光 估价300万(图)

广东东源县法院院长豪宅遭曝光估价300万(图)
徐周定豪宅正面。

  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周定主持法院党组会议,同意不经考试就招录自己的“智障”儿子为工勤人员,此事经本报7月27日华声网事版报道后,东源县委、县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对其进行调查。

  8月9日,又有网友将一组徐周定豪宅的照片上传至华声论坛,该豪宅坐落于河源市中心区,高3层,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

  实习生 刘茜 记者 王立三

  网友实名发帖曝光豪宅

  9日上午,网友“刘尧”在论坛实名发帖爆料,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周定在河源市中心区有一豪宅(东源县的前身是河源县、河源市郊区),该豪宅是一栋3层楼的联排别墅,十分气派。

  刘尧透露,此豪宅为自建房,坐落在河源市红星路,靠近市中心,属于繁华地段,为证实自己言论绝非杜撰,刘尧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估价不低于300万元”

  下午,记者联系上发帖人刘尧,他告诉记者,这栋别墅是在一位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找到的,而当天他也亲眼看到徐周定在别墅出入。

  刘尧介绍,这栋别墅附近住着很多有钱人,属于高档住宅区,此别墅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高3层,是一栋建筑面积达450平方米的豪华大宅,从房子外观来看,光空调就有9台,而此地段的房价约为6000元左右每平方米,宅内装修豪华,“估算价值绝不低于300万元”。

  刘尧感叹:“徐周定妻子是当地一名普通公务员,他们俩工资加起来每月也就六七千元吧,就算不吃不喝10年也才70万元,哪能买得起这样的豪宅” 。

  知情人证实:豪宅确有其事

  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东源县人民法院档案室一负责人,他表示,曾去过徐周定这栋别墅,徐周定和父母妻儿均住在这里,“他家里装修不错,几乎每个房间都有一台空调”。

  随后,记者致电徐周定本人,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发信息给他表达采访意图,截至记者发稿均未得到任何回应。

  网友

  若情况属实

  应追查到底

  网友“密探001”:若情况属实,相关部门一定要追查到底,但也一定不要冤枉了好人。

  网友“反虎”:小地方的院长能有如此大宅?钱财肯定来路不明。

  网友“庄家无敌”:他可以说,房子是找朋友借的,傻儿子是领养的,豪车是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