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新竹市37岁女子吕良慧以遭叶姓男友拍裸照为由,伙同干哥逼叶全裸下跪痛殴,强索100万元(新台币,下同)分手费,新竹地检署9日依强盗罪将吕良慧等4人起诉。
叶姓男子坦承手机里确有裸照,但女主角并非吕良慧,认为“拍裸照”只是吕女强盗财物借口。他被对方强迫取款后,吓得避走他乡,至于100万元则早已被吕等人朋分殆尽。
检警调查,吕良慧与叶姓男子是男女朋友,前年7月底,她在叶手机内看到裸女照,认为叶偷拍她裸照,要求干哥曾正安、友人甘燕妮等人为他出头。
吕良慧等人先报警询问了解相关刑责,但当警方建议直接控告妨害秘密罪时,他们却又说要自行处理,不愿报案。
之后,由曾正安、甘燕妮打电话给叶,诱骗叶到曾正安房内,此时躲在房内的郑庆原手持铝棒威逼,叶被迫脱光身上衣物,交出手机,再被一行人痛殴、赏耳光。
曾正安以叶手机内有吕良慧裸照为由,要求支付200万元赔偿金,双方讨价还价后降为100万元,叶并被逼签本票,事后向友人借钱交付吕良慧等人。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台湾频道相关新闻:·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