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8, 2011

台州“血铅事件”3人被停职

  据新华社杭州3月27日电(记者 王俊禄)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27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对路桥区“血铅事件”的查处结果。路桥区环保局副局长等3名公职人员被停职检查,肇事企业法人代表应建国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环境事故罪予以刑事拘留。

  3月中旬以来,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部分村民陆续发现血铅超标,引起社会关注。截至3月26日下午5时,上陶村等3个村庄共检测597人,血铅超标168人,其中儿童53人,需要驱铅治疗3人。

  通过台州市环科院等专家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引起的铅污染事件。该公司在熔铅、球磨、焊接等工段产生含铅粉尘和废气,化成工段产生含酸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着产生并外排部分酸性且含铅废水、含铅固废外运处置等情况,当地村民血铅超标事件与速起公司含铅污染物特别是含铅粉尘废气排放有直接关系。

  3月25日,路桥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对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责令关停的决定》。同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环境事故罪,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应建国予以刑事拘留。

  据调查,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存在审批不严、监管不力的情况。目前,对此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桥环保分局一名副局长、峰江街道办事处一名副主任、路桥环保分局城南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等3人已被停职检查,其他相关责任正在调查中。路桥区委、区政府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负责任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一并作出处理,决不袒护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