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3月26日消息(记者刘湛)记者从昨天召开的重庆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市检察机关今年将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据了解,检察机关今年要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的案件,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的案件,检察人员滥用职权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失职渎职导致案件当事人脱逃、自杀、死亡等案件。
市检察院专门下发《关于在执法办案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在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分别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反腐倡廉监督职责,强化对执法办案的过程监督。
据了解,廉政监督员聘任期限3年,可以连任,每年要就履行廉政监督员职责的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部门述职。廉政监督员可以查阅有关案卷、文件及其资料,听取和了解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情况反映,并要求本部门工作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者说明。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时,应当听取被考察干部所在部门廉政监督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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