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26, 2011

企业安全隐患去年处罚2412起

  本报讯(记者汪丹)2010年,本市在45640家生产经营单位中共查出安全隐患83199项。其中,立案处罚2412起,罚款1746.02万元,平均每起罚金约为7200元。记者昨天从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会上获悉,虽然对隐患的处罚力度在逐年增大,但对于企业个体来说,违法成本常常低于违法所得,一旦触及不到核心利益,安全问题始终会反复发作。

  去年,本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640家,涉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城南在建工程、机械行业、液化石油气、综合楼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行业领域,共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83199项。隐患数量比2009年下降了32.68%,安全形势有所好转。其中,26045家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454家单位被停业整顿。

  针对一些较为重大的隐患,安监部门实施了2412起行政处罚,罚金达1746.02万元。虽然处罚率比2009年上升了2.4%,但算到每起案件上,仅为7200余元。实际上,这对于企业违法获得的收入来说,只是个小数目。市安监局透露,“违法成本低”的意识直接造成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对安全问题存在漠视和侥幸心理。这也导致了员工教育培训缺失、特种作业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员工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等问题,得以长期存在。据统计,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单位仍然是滋生安全隐患的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