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5, 2011

律师叮嘱他千万别折腾

  “韩潺潺还会不会像一审时那样在庭上大吵大闹?”“法庭上会不会出现新的证据?”“一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名会不会改判?”……今天上午,“合肥栢景湾爆炸案”将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很多焦点依然牵动人心。

  鉴定人会不会出庭?

  在韩潺潺《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的第三条中,他“强烈要求二审开庭审理,要求鉴定人出庭,要求对软管进行鉴定,以彻底查明本案事实。”

  韩潺潺的家人告诉记者,两位鉴定人没有来合肥现场鉴定任何物证,仅凭公安机关提供的书面材料,就作出了“惟一条件是单嘴阀与灶具软管非正常分离”的分析意见,司法机关就作出了释放天然气者是韩潺潺的推论。而“合肥燃气公司与本案具有明显的利害关系,其依法应予以回避。但公安机关仍让其利用自己的工具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测,将其检测结果作为定案依据,违反法律规定,客观上给燃气公司逃避法律责任提供了机会。”

  今日,两位鉴定人是否能够按上诉人韩潺潺的要求出庭?如果出庭会带来什么信息?昨天记者多方联系,仍未得到明确答复。

  韩潺潺会不会折腾?

  2010年11月29日,“栢景湾爆炸案”一审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韩潺潺上演了一出闹剧:大闹法庭、乱骂法官、拒不认罪、当庭哭诉、训斥律师、质问法警……受审态度备受争议。

  一审结束时,为韩潺潺辩护的著名刑辩律师倪泽仁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他闹得这么激烈,我作为律师都没想到”,并称“他这么闹,反而对辩护极其不利……”

  韩潺潺的律师之一梁伟峰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二审开庭前,他专门去会见了被告人,专门叮嘱其遵守法庭纪律和秩序等。梁伟峰表示:“韩潺潺一审时的态度可能是开庭前遇到了一些突发事情,导致其情绪失控。目前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两方会否有新证据?

  一审时,“栢景湾爆炸案”的控辩双方一边是省级优秀公诉人,一边是中国知名刑辩律师。从庭审角度看,辩论过程非常精彩。公诉机关举出四组证据,辩方则针锋相对提出了八大质疑。

  上诉状中,韩潺潺明确表示,一审时公诉人把证据复制加工成“电影”,放在模糊不清的屏幕上,剥夺了上诉人查看真实证据的权利,法庭审理成了摆花架子走过场的演示,希望二审时能看到原始证据材料。

  记者从公诉机关了解到,二审暂没有新证据。梁伟峰律师表示,如果检方没有提供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观点,他们仍坚持一审时的辩护观点。

  刘文婷本报记者袁星红

  栢景湾爆炸案今日二审,韩潺潺一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7年

  ■栢景湾爆炸案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