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8日讯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过去曾有“国安”官员卸任时,将经手公文“影印”保存;依照相关规定,凡私藏密件公文,无论正本或复印件、用途为何,均属违法。但部分卸任政府官员,在此法公布前影印或私藏公文,就因此不在追诉范围中。
台湾前“驻瑞士代表”王世榕去年出版回忆录“直言”,披露许多“外交部”与“驻瑞士代表处”往来的机密电报,甚至还在电文前标注“全文一字不易刊登”,被认定为泄密,移送检调单位侦办中。
据了解,台当局“外交部”经过全面清查相关单位后,确定王世榕交接时,公文正本清点移交并无短少,因此怀疑王世榕可能将公文“影印”保存私藏。
其实,台湾“外交官”退休后出版回忆录的不少。包括“监察院”前院长钱复、前“驻南非大使”陆以正等,但遭“外交部”指控泄密的,王世榕是第一个。
陆以正说,撰写回忆录凭的就是印象,“亲身经历过当然难以忘记”,或参考随手笔记、日记等,绝不能将经手公文带走或是影印保存,“这只有阿扁时代的人才干得出来”。
扁政府时期担任“驻美大使”的程建人,目前正撰写回忆录。他强调,靠的是记忆和随身笔记,“绝对没有带回公文,也没有存档”。程建人说,很多重要大事“不会写在公文上”,所以也不需大费周章保存;若笔记有疏漏之处,他就向“外交部”申请查卷,只要不具机敏性,按规定办理就可看到。
另外,台当局“国防部”三年前曾发生“参谋总长”办公室将机密文件轧碎后,拿到民间变卖,遭媒体买回拼凑成完整公文;当时还引发美国在台协会(AIT)高度关切,深怕台美情报交换因此曝光。
台湾军方出版回忆录的卸任官员极少。“行政院”前院长郝柏村曾将日记整理成《八年参谋总长日记》,之后陆续有高级将领受访出版口述历史,都不涉泄密。
但是,“军情局”前副处长庞大为和“国安局”前副处长萧台福,都因出版回忆录,遭法院认定书中以全文照录或稍作修改方式公布机密数据,双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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