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告诫人们要在亲人健在的时候去报答、关心、孝顺他们,莫待失去方知悔。吴老太失去老伴后,六个子女却把她推来推去,心寒的她在无助中寻求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昨天,肥西法院山南法庭调结此案,使老太老有所养。
2010年,83岁的吴老太携手六十载的老伴过世了,还未走出悲伤的她却又陷入了新的烦恼中。原来,吴老太与老伴婚后生育了二子四女,老父尸骨未寒,子女们就为老母亲的赡养问题而互相推诿,并为多分得老父遗产而彼此指责。年老体弱的吴老太没想到,自己和老伴辛苦将子女拉扯大换来的不是含饴弄孙的幸福晚年,而是在子女们斤斤计较中的孤苦伶仃。伤心无奈的吴老太只得将六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负担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用。
庭审中,面对老太激愤的控诉和六子女纷乱的指责,主审法官进行耐心的调解,使老太的子女们认识到了赡养父母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伦理的要求。他们在法庭上与母亲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每月每人给付母亲生活费200元,老太每年轮流在子女家各住两个月。同时他们还承诺,如老太出现较大疾病,六子女各承担相同的医药费和服侍老人义务。
程磊 姚军 本报记者 袁星红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