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天上午11点,温州瓯海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30岁福建男子林某的报警电话,称自己从银行取了钱后,于上午10点35分在瓯海经济开发区家俱市场门口被人抢了现金5.41万元以及手机、银行卡等。
在林某所称自己被抢夺的地方,正好安装有两个全球眼监控,民警调取了相关监录像,发现并无此事,银行里也没有林某的取款记录。最后,林某承认自己是在报假警。
原来,林某在其舅舅开的位于温州瓯海经济开发区的一家公司打理财务。去年年底,一个朋友向他借钱,承诺给一分的利息。林某手头又没钱,就借代公司收账的机会,要求对方直接将钱打入自己的私人账户,然后陆续借给朋友5万多元。
今年年初,公司向林某讨要5万多的收账款。可朋友无法还钱。林某只好报假警称自己被抢了,想以此再拖延还钱的时间。
林某报假警,其行为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瓯海警方对林某依法予以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本报通讯员 张建宁 江周峰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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