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3, 2010

沈阳规定强行乞讨及硬塞广告者可能被依法拘留

  强行乞讨硬塞广告 可能被拘留

  发现有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将现场取证验血缘关系

  随着新年临近,在沈阳市个别地区、路段,强行乞讨、硬塞广告有所抬头。沈阳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和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联合展开专项行动再次清理整治。行动期间,那些在机动车道内派发宣传品的当事人,将依照相关法律处罚。同时,对雇佣当事人的地产、广告等企业和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训诫,造成交通堵塞、人身伤亡等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沿街强乞强塞行为最重拘留5日,幕后指使或胁迫者最重拘留15日。

   乞讨者

  绝大多数是假的

  据沈阳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其实,乞讨者中绝大多数都是职业乞丐。国务院颁发的《救助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而现实情况是,大街上在此范围内的乞讨者太少了,他们几乎都是“职业乞丐”,他们采用各种手段,博得路人的同情,从而骗取钱财,更严重者强索强要。上述现象的增多,除表面上的危害,其背后更可能有拐卖、胁迫儿童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社会治安隐患。

  市民刘大姐告诉记者,她通过观察发现,一些乞讨者拉帮结伙,联系紧密,以前她也很同情那些乞讨者,兜里有零钱就会给他们。但是有两件事情让她改变了看法,甚至还有些恨那些“骗子”。一次是她准备给一个乞讨者一些吃的,对方却不要吃的,只要钱;还有一次,她在一个胡同里看到10多个乞讨者,一起吃一种价钱很贵的香瓜,她当即就觉得自己上当了:“我对老头子说,以后再也不能给他们钱了,那么贵的瓜,我都舍不得买,他们却买了不少,这不是骗钱的吗?”

   强行讨要

  最重可拘留5天

  据了解,对于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有关部门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发现有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将现场取证,若二者无血缘关系且来历不明,将立即深入调查,对存在的拐卖、拐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受害的未成年人在解救之后,尽快将其送回监护人身边,暂时找不到则送至救助管理站。对于确实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其在马路上乞讨的危害性,同时劝说、引导、护送其到收容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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