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1, 2010

老师烫学生 处罚被指太轻

  据新华社电 江苏省兴化市一民办幼儿园14日发生一起7名幼儿被老师用微型电熨斗烫伤的严重事故。目前,肇事的老师易某被幼儿园辞退,并被警方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部分家长对此处理结果表示不满,称处罚太轻。

  教师称吓唬孩子闯祸

  记者18日在事发的兴化市板桥幼儿园见到了园长童文竞。她告诉记者,因部分幼儿调皮嬉戏,教师易某一时气愤,对嬉戏幼儿大声呵斥,并用带余热的微型熨斗触碰幼儿,导致7名幼儿面部被烫伤。

  承办此案的兴化市公安局牌楼中心派出所所长戴永健表示,在传唤调查当事人易某,并向幼儿园园长、员工及家长了解情况后,他们认为这是一起因易某情绪冲动、知识缺乏和处理不当导致的突发事件。易某在该幼儿园工作已有10年,幼儿园园长、员工及家长普遍反映,易某对孩子较好。

  烫人老师曾有轻生倾向

  兴化市政府16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这是幼儿教师对微型熨斗热度无知,管教幼儿不耐心,因体罚幼儿而导致的园内管理事故。

  兴化市委市政府18日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公安部门对肇事教师易某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板桥幼儿园对肇事的易某作出辞退决定。

  对这一处理结果,家长崔力堂等人表示不理解。崔力堂说:“对于接连烫伤7名小孩的行为仅进行治安处罚,似乎说不过去。”

  戴永健告诉记者,用熨斗烫伤7名幼儿属于人身伤害,如何处罚要视伤情而定。7名孩子为轻微伤,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另外从肇事教师的悔过态度来看,易某非常后悔,甚至在16日晚还有轻生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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