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01年-2020年)》公布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的热议,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奖助学制度却鲜有言及。
据权威统计,近年来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投入的金额为20.5亿元,今年,这一数字已增至260亿元。
教育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和未来,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公平的规则制定者和责任承担者,加大奖助学金投入,是政府责任归位的重要体现。近年来,中国财力大幅提高,国家办教育的能力也有所增强。在此背景下,加大奖助学金投入,是中国教育界的福音,有助于教育公平的阳光普照。回头看,我们在这方面走过弯路。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财政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经费过少,助学金淡出人们的视野,一些考上院校的贫困家庭孩子因此不能完成学业。
这不是秋后算账。只是,如何让教育投入和经济增长协调发展,应是有关部门深思的一个问题。毕竟,民族的前途系于教育,教育公平更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社会稳定器的角色。国运不昌时如此,国家富强时更应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欺上瞒下的行为,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比如,个别学校违反有关规定,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抵扣助学金。此类行为的操作方法,大多是将助学金的一部分截留,每月在学生饭卡里打入定量金额,学生凭其可到学校食堂等地方消费。然而,学校打入饭卡里的金额往往超过学生真实所需。这种方式把助学金和学校食堂的生意捆绑起来,难以充分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还有一些学校存在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的现象。在这些学校,学生能否获得助学金,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和辅导员的“关系”。为了能得到这笔犹如“天上掉馅饼”的钱,个别学生挖空心思,或拍马溜须,或送礼孝敬,辅导员于是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助学金当成人情“反哺”出去。
教育公平涉及所有人,是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在政府扩大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时,如果连助学金的发放都不能做到公平,如何奢谈构建社会公平?从奖助学制度的完善到经费保障,再到经费的发放使用,整个流程都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为确保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应有的扶助,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严甄别,阳光操作,严禁将奖助学金私相授受。
文/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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