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在执行主席席就座。
上午9时,吴邦国宣布会议开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以2778票的赞成高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下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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