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2, 2010

难抵金钱诱惑 女教师化身应召女下海三次被抓

  台海网8月12日讯 台北市南港分局11日查获一名女家教老师下海卖淫案。大学毕业的32岁庄女,白天“为人师表”,却因无法抗拒金钱诱惑,晚上下海卖淫。应召站打着“女家教”旗帜,以每次收取3500元(新台币,下同)“低价尝家教”的口号吸引恩客上门,庄女则从中抽取2000元作为卖淫所得。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老师、专柜小姐及模特儿总是应召站业者的“热门选项”,被查获的犯嫌庄女,平日担任女家教的,专门一对一辅导学生课业,但夜色垂帘后,竟摇身一变成卖淫女。庄女表示,因为家教收入有限,她原先到中山北路二段一家私人公司兼差担任清洁工作,一个晚上可收入1000元,直到她遇到凌姓应召站业者,才被怂恿下海卖淫。

  业者凌嫌表示,庄女清秀有气质,身材曼妙有致,看起来根本不像年过30,加上庄女是不折不扣的女家教,既可以满足客人对老师的幻想,又可以当应召站活招牌,便三番两次怂恿。庄女在金钱诱惑下,晚间便身兼二职,除继续担任清洁员,还卖淫赚皮肉钱。

  南港分局接获线报,中山北路二段一栋大楼中暗藏卖淫交易,便派员前往临检,查获庄女与嫖客吴男,正在大楼的套房进行性交易,当场将庄女、凌嫌当场逮捕。

  据悉,该应召站常打出女模特儿、女学生兼差口号,以吸引嫖客上门,加上以3500元“低价推销”,让“客人”趋之若鹜。甚至有科技新贵一星期去光顾数次,庄女被查获当晚,吴姓恩客也任职科技业。

  庄女自称下海仅三次就被警方查获,对于“出卖灵肉”感到相当后悔,全案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妨害风化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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