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对质现实吗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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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出租车拒载有妙招:先上车遭拒载再打投诉电话
根据客管处话务员给出的建议,看来要真正解决出租车司机拒载,解决乘客的投诉可能只有两种途径:要么坐在车里现场投诉;要么,事后到客管处法制科当面对质。但这两种方法真的可行吗?采访中,受访的市民大多对这两种方法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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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当面投诉可行吗?
虽然受访的市民大多表示坐进出租车里再去投诉,不失为一种很好的解决办法,因为这样的投诉就会显得言之凿凿,出租车司机到时候也不可能抵赖。但还是有一小部分人表示了担忧。
1.发生了冲突怎么办?
对于坐进车里再去投诉的办法。市民张女士连连摇头:“不行,不行,到时候万一发生冲突了怎么办?”张女士表示,大多数出租车司机都比较温和,但难免会遇到脾气很不好的,“到时候当着他的面投诉,他脸上挂不住,跟你吵起来怎么办?吵可能还是小事,万一打起来了又怎么办?”张女士说,总不能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流血吧!
而张女士的说法,也得到了一些女性乘客的赞同,她们认为,即便是有理有据,当面投诉也不太好。
2.带你兜圈玩迂回
小张是成都来昆明上学的学生,在人生地不熟的昆明,东南西北都可能分不清楚,怎么知道路怎么走呢?“到时候投诉了,也有了结果,司机虽然很不情愿,但是也不得不把你拉到目的地,但中间绕圈子怎么办?”小张说,被投诉的司机肯定会有很多不满,会想办法报复,像他们这样对昆明不熟的外地人,很容易被一些小心眼的司机耍。
而市民康先生也提到,当面投诉后,司机可能带你走弯路,多收些车费,出出恶气。
3.当面投诉难为情
此外,也有市民表示,中国人都好面子,抛开有可能出现的不愉快先不说,当着面投诉,一般人都会觉得难为情。“我可能无法坐在司机的背后或者是旁边,当着他的面打电话投诉他,不太好意思这种做。”有市民也表示,每个人打的都有自己的习惯,不可能专门为了投诉拒载,就改变打车习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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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去客管处对质是否有效果?
事件主角李先生对去客管处当面对质的实际效果持怀疑态度:“即使双方当面对质,也很难有明确的结果,投诉机构又不是仲裁机构。”
而市民张女士则道出了她的另一种担忧:“难道调解的时候,还要取证?调查不成?到时候去哪里取证?去哪里调查呢?到时候的对质,很可能成为了跟投诉一样,永远都不会有结果。”
而这种担忧也得到了客管处工作人员的证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主诉与被诉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各执一词,绝大多数时候投诉机构无法获得现场证据,要对现场状况进行判断有很大的困难。当面对质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只有第三方证人在场的时候才比较容易调解,作出裁决,否则就只有通过法制科分析驾驶员的档案,了解其以往表现,再慎重进行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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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有多少人真正会去对质?
在随机采访的10位市民当中,有8位市民表示,即便客管处通知前往对质调解了,自己也不可能去那里调解。而这8位市民给出的原因也都基本一致:十几块,最多几十块的事情,跑那么远,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实在是不值得。
市民康先生对当面对质非常不“感冒”:“大家工作都那么忙,谁有时间去调解?”他甚至认为,客管处的这种措施“有点敷衍”。调解要的不仅仅是时间,一旦去调解,少不了争执,反而耗费自己的精力,破坏了自己的心情。“为了这十几块钱,实在不划算。”
因此,就有市民表示,出租车行业是服务行业,之后的调解成本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应该由出租车司机、所在的公司和监管机构共同来承担。“毕竟,大家不可能吃多了没事干,整天没事就去乱打投诉电话的。”李先生因此就建议,要真正对质的话,就应该让监管机构带着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和出租车司机,根据投诉者的时间和地点,“上门服务”去找投诉者来对质这个事情,把调解的成本转嫁给被投诉者,叫他们从心里面感觉到麻烦,感觉到不方便,也只有这样,一些拒载情况才有可能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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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拒载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事营运活动时,不得拒载。客运出租汽车遇乘客招呼停车后不载客、在营运场站不服从调派、待租时拒绝运送乘客的,属于拒载行为。而通俗地讲,出租车司机问明地点后却不拉,就属于拒载。
记者 姜 旻 实习生 李 杰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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