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3, 2010

台"国安局"监听将合法 或制造另一种"白色恐怖"

  台海网8月23日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岛内监听作业将有重大变革,台“国安局长”蔡得胜证实,目前的监听作业大都是属于犯罪监听,与情报监听的性质不同,因此“国安局”已研究将目前的“通讯监察法”,分别改为犯罪监听与情报监听两项,其中犯罪监听与现行的“通讯监察法”大同小异,但情报监听这一区块,由于完全是取决于情搜,并不涉及犯罪。

  报道说,“国安会”等高层单位将成立一个“委员会”,“委员会”包括当局指派人士、社会公正人士、学者、专家等人,对于情报监听对象的核准、取消,进行评审,“国安人士”强调,情报监听可能一听就是十多年,其内容大都属于境外监听,如果按现行“通讯监察法”规范,恐将泄露情报来源等“国安”问题。不过,也有人质疑情报监听将成为监听“太上皇”,反而会制造另一种“白色恐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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