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文明委部署和省文明委2011年工作安排,今年3月至8月,我省将开展四川省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军区政治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二、奖项设立暨名额分布
1、四川省第二届道德模范设立 “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2、模范总数为38名,每类别模范各7名。灾后恢复重建道德模范3名,根据情况列入相应类别。
三、候选人推荐
1、标准:主要先进事迹发生在四川、年满16周岁、群众广泛认可、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有重大影响的中国公民。
2、推荐渠道:由市、州或有关行业系统统一推荐报送。社会各界如需推荐的,请向被推荐人所在市、州文明办或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报送。
3、截止日期:2011年4月6日。
四、道德模范的产生
4月11日-5月15日,为社会公众投票阶段。公民可通过网络和信函两种方式投票。网络投票请登录四川文明网投票平台,纸制选票请从有关报刊上复印。5月下旬,按照社会公众投票、评委会投票各占60%、40%权重的原则,产生四川省第二届道德模范。
有关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详尽事宜,请登录四川文明网查询。
四川省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2011年3月21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