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1, 2011

20多个楼盘价格备案大部分一次获批

  在2月19日公布的“宁16条”中,第十五条规定,新建商品房的开盘价格应与备案时申报的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为配合新政,南京物价部门也在备案环节审核时加强规范,防止开发商虚报价格。

  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一个月来,约有20来家楼盘申报价格,大多数价格定得比较合理,“一次性”通过;少数存在价格虚高的情况,被退回要求重新制定价格。

  到底怎么样的报价才能通过?此前曾有说法称,物价部门要求楼盘报价,新房源涨幅控制5%以内。对此,这名人士予以了否认,“我们没有制定这样的标准,而是按照三方面数据比较进行考虑。”他解释说,确定一个楼盘定价是否合理,一看该楼盘上一次开盘价格,二看同一地区同等档次楼盘的价格,三看该区域近期实际成交价格。“这三个价格数据一对比,一个楼盘定价是否存在虚高等情况,便一目了然。”他同时表示,过去定价虚高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大多数通过的楼盘,已调整到符合现行政策的要求,报价比较“靠谱”。而少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主要由于项目制定价格者,对最新的政策不够了解,因此没有达到标准。快报记者沈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