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侵权行为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侵权行为由明转暗,经营者越来越花样百出,通过网络等新平台进行侵权行为。团购菜量“缩水”、车位“缩水”、服务“缩水”……碰到这样的情况,许多消费者只是口头上抱怨几句,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侵权了。
昨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记者从市消保委了解到,去年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2674件,较前年的89720件上升了3.29%。在这些投诉中,记者发现,不少侵权行为“暧昧不清”,属于“隐性侵权”。
团购菜量“缩水”严重
团购是许多青年消费者的“心头好”,一份3-4人的套餐,原价300-400元,团购“人多力量大”,打了个3折,变成128元,简直是天上飞来的馅饼,太便宜了!
可许多消费者在消费团购餐后才发现,这个馅饼太小了!记者在团购聚合网站tuan800的投诉论坛上,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购买餐馆“豪华套餐”遭遇菜量缩水。网友“丢丢”在网上发帖说,她去年团的十多张“优惠券”中,就有不少存在“产品和服务描述与实际获得不符合”情况。最憋屈的一次是她在某团购网站团了一张“原价588元的100元日式料理餐券”,去吃了以后才发现“上当”了,许多高价菜如三文鱼等全都“缺货”,而店家提供的100元料理,“就是从畅吃里面拿出几样来打个包”。
“部分商家为了降低成本,采取减数量、降低等级等手法,令团购商品和服务的实际情况远低于正价商品和服务,引发消费纠纷,属于侵权行为。”市消保委投诉咨询部主任陈敏解释说。记者了解到,团购菜量“缩水”已经成为市消保委接受到的网络投诉中的一个新问题。这也表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增强。
自购车位“缩水”属侵权
正阳二期小区业主方先生最近向上海奉贤正阳置业有限公司订购期房的同时,又花56000元买下了小区内一个地下停车位。因为自己驾驶的奔驰车是个“胖子”,他看中了车位安排较宽松的206号车位,并当场支付了定金。然而,车位交付使用时,方先生发现原本图纸上只有两个编号的停车位,被开发商划成了3个,车位间宽度被压缩了,致使方先生的奔驰车与隔壁业主的宝马车同时停泊在车位上时,双方都无法正常打开车门。为此,方先生多次将这一情况向开发商反映,并提出要求调换其他的停车位。而开发商却以车位已涨价为由,要求方先生按照时价补足车位间的差价。方先生认为这一行为涉及侵权,向消保委提出了维权要求。经多次调解,公司最终同意以加价7200元的价格为方先生调换1个标准车位。
“车位‘缩水’是我们目前接触到的隐性侵权案件类的新招。”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告诉记者,由于房地产公司的许多销售合同仅对车位号有所约定,而对于车位长、宽大小约定不明,开发商便钻空销售“缩水”车位,“隐蔽”地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无论是购房还是购车位,对于可能发生争议的细节问题,要注重运用合同进行特别约定,以防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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