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14, 2011

人大批准最高检察院报告 2306票赞成434票反对

  吴邦国:

  现在进行第七项议程,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工作人员: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宣读完毕。

  吴邦国:

  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吴邦国: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

  赞成2306票,反对434票,弃权130票。宣读完毕。

  吴邦国:

  通过。

(编辑:SN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