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十一五”期间我省投400亿解决41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云南网讯(记者 王琳 彭锡)“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9年以来,我省按照“廉租保底、公租解困、农村改危、抗震安居”的工作思路,逐年扩大实施范围,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省共投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00多亿元,解决了全省约41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四个“全国率先”

  据初步统计,“十一五”期间,我省共投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00多亿元,建成和在建廉租住房24.8万套,建成公共租赁住房8100套,经济适用住房5.6万套;实施了近10万户的垦区、林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华侨农(林)场危旧房改造;平均每年发放租赁补贴10万户左右,较好地解决了全省41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据了解,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上,我省在全国实现了四个“率先”:率先提出并实施了政府和企业共同建设廉租住房;率先实施了廉租住房级差租金的规定,有效破解了廉租住房退出难的问题;率先实行了廉租住房“先租后售”政策,让达到规定入住期限,经济条件好转,但又因其他原因不能退出廉租房的住房困难家庭买得起房;率先实行对地方政府和实施企业双重问责的措施,克服了工矿企业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两不管”问题。

  改造215万户农村危房 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从2003年起,我省开始实施扶贫安居工程,几年来,相继开展了扶贫安居、整村推进、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工程移民搬迁、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多渠道地探索农村居民住房保障方式。同时,我省还把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居民住房困难和住房安全问题。

  据初步统计,“十一五”期间,我省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15万户左右,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广大农村呈现出崭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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