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7, 2010

浙江省驻京办将被保留新增4项职责

  见习记者 王中亮

  本报讯 “驻京办”是从去年延续至今的热词,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将被保留,为省政府派出的正厅级综合性办事机构。

  行政编制25名,其中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兼任省信访局副局长);处级领导职数1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

  驻京工作人员要履行十项职责:

  做好我省与中央国家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络工作;

  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负责我省在京和赴京企业的协调工作,为我省在京经商人员、就读学生及赴京群众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

  负责省领导赴京公务活动、出席全国性会议和学习培训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我省在京举办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为省直机关干部赴京公务和培训提供服务;

  负责与国家信访局、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处理和劝返我省赴京信访人员和其他需要处理的人员,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负责办事处(含原省政府驻山西、天津、沈阳办事处)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其中,新增职责4项:

  增加协助我省各市政府加强驻京办事机构廉政建设的职责;

  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对我省在京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党建工作的职责;

  在京中央企业、科研院所来浙投资合作的联络和服务的职责;

  与在京浙籍及在浙工作过的领导、浙籍“两院”院士及学部委员的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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