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4, 2010

人大建议:合理确定政府性收入总规模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听取了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作的关于围绕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中,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专题调研报告中建议,合理确定政府性收入的总规模和总收入。

  预算工作委员会在报告中深入研究了“十二五”期间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等重要问题,并建议配合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与改革,合理确定政府性收入的总规模和总收入,实现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的合理均衡增长。

  同时还建议,科学界定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支出范围,划清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建立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力保障机制,适当加大中央财政支出责任,健全县级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例,减少并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安排;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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