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0, 2010

“贫富混居”政策让双方均不满

  □据法制日报报道

  甘肃省兰州市房屋均价已达每平方米5440元。不久前揭晓的《中国城市房价排行榜》中,兰州市的房价在全国百座城市中排名第49位,在西北五省区位居第一。

  持续的高温,持续走高的房价,在此背景下,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日前,兰州市出台政策,决定将市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贫富混居”。而此前,湖北省武汉市也提出,不再成片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提倡富人和穷人混居。

  “贫富混居”引起了各方的争议。有分析人士认为,“贫富混居”的动机是好的,是为了避免“贫民窟”的出现,但结果却未必如此,“富人未必买账,穷人未必领情”。

  贫富混居 “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

  关于兰州市推行的“贫富混居”政策,媒体所报道的兰州市民马世杰的幸福生活似乎是一种绝佳诠释。

  马世杰一家五口,妻子没有工作,大女儿因病失去劳动力,二女儿已嫁,小女儿还在上学。家庭收入主要是马世杰的退休金和大女儿的低保金,每月不足1250元。全家挤住在一间12平方米的土坯房内,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

  今年年初,马世杰作为兰州市第一批享受到廉租房待遇的居民之一,搬进了62平方米的廉租新房,“新房子一个月才30多元钱的租金”。

  媒体报道称,马世杰“很满足”,但是却没有报道其他人的想法。 “贫富混居”是真的“很满足”,还是真的有争议?记者进行了调查。

  在兰州市雁滩一所豪华商住小区的门口,记者采访了一名卖桃子的小商贩,他对于自己能够住进这样豪华小区的可能性完全否定。他说:“即使政府出台了政策,给了我们优惠价格,住进去了,但这儿极高的物业费我也负担不起。更何况看到人家豪车豪房,吃穿都是最好的,对我们和孩子也是一种刺激,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

  同样,一位开贸易公司的老板也对“贫富混居”的做法不能接受:“我们花高价买的房子,就图的是一个环境,一种氛围,这样对我们也好,对孩子的教育也好。 ”

  这位先生做了一种假设:假如和“穷人”住在一起,万一他们交不起物业费、暖气费,难道我们也跟着受牵连?

  一厢情愿 开发商称商品房讲究的是身份

  记者调查发现,不管是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似乎对“贫富混居”这一政策都不可接受,这一点或许在兰州市政府的意料之外。

  兰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孙建中对记者表示,贫富杂居,不会让某一层次的人全部集聚在一起,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而据孙建中的描述,推行“贫富混居”的具体做法,即在土地出让时对房地产开发商降低一定幅度的土地价格,要求他们开发出一定比例的限价房。

  由此可以看出,在“贫富混居”政策的实行中,还有一个主角——房地产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又是如何看待这一政策?

  主营房地产开发的兰雅集团董事长宋爱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兰州的这一做法肯定行不通,政府要做的不是在商品房里安插廉租房,而是要加大力度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供给。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兰州某开发商则明确表示反对这一做法,他以质疑的口气反问记者:“商品房和廉租房能放在一起吗? ”

  他认为,这面对的是两类消费人群,物业公司所要面对的是两种管理,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根本没办法放到一起。

  兰州的不少开发商认为,商品房和廉租房不属于一个类型,前者是“优房”,是开放商为有条件的人群开发的优质的住房,而后者则属于保障性住房,属于政府为无房者提供的最低条件的住房。一位开发商表示,商品房讲究的是环境、服务、品质和身份。

  住房保障 政府责任不该推给开发商

  就在低收入者、高收入者、开发商三方质疑“贫富混居”政策的同时,一位长期关注兰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家也坚决反对“贫富混居”这一政府主导的做法。他表示,这根本没有任何可行性,也违背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他说,“保障性住房建设属于政府的工作,不应该推给开发商。 ”

  “商品房里硬塞廉租房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研究中国三产化的著名学者贺有利认为,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加快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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