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6, 2010

国家质量奖须摆脱商业化纠缠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对《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将设立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奖项——“国家质量奖”。评奖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解决。

  只要一说到“评”,人们马上又会想起“中国名牌产品”、省优、部优之类的广告诉求。前几年,公布过一批涉嫌无根据宣传的“世界名牌”和违规“中国名牌”、“中国公认名牌”者名单,不仅在上榜企业中引起震动,而且还引发了“名牌靠什么作证”的讨论。

  这一次,《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仅闭口不提“名牌”两字,而且获此荣誉者都不得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获奖称号,似乎是在刻意躲避这个奖项的商业味道。但在一个把商业理性作为普遍价值观的社会里,“国家质量奖”即使不完全等于“国家名牌”,起码也可以用“约等于”来判断。

  说起“评审”的弊端,每个人几乎都能举出不少。但我以为,评选部门不权威,可以换;评选标准不科学,可以改;评选程序不合理,可以调;评选法规不完善,可以健全和完善……一句话,评审中出现的所有问题,都不是评审本身的错。国家质量奖除了申报门槛中包括“须掌握产品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经营业绩居国内领先;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违法违规”外,还规定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应该说,单从规定上看,这个评审条件还是比较全面、客观的,“评审、监督、决定相分离”的评审程序,也应该是让人放心的。

  70多个国家已设立的奖项,我们当然没有理由不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的实施环境。国家质量奖如何摆脱商业化纠缠,做到足够权威、客观,还远远不是法规意义上的“应该让人放心”所能解决的。

  广州日报(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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