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7月30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各级法院通过建立健全选任、参审、培训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最近5年来,2800名人民陪审员实现参审案件26万件,无一起违法违纪现象。这是记者从29召开的辽宁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介绍,这几年全省法院收结案数量不断增加,案件复杂程度和解决纠纷的难度也越来越高,面对新局面,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已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为此,各级法院严格选任程序和选任标准,把好人民陪审员的“入口关”,注重将熟悉基层情况、具有较高文化结构、人民群众信赖、敢于主持公道的各界优秀代表充实到陪审员队伍中。如今,这个省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占基层法院法官数的60%。
此外,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引导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比如,组织观摩庭审、参与法律文书点评等,自2005年以来已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达7281人次。同时,加强对这支队伍履职所必须的经费和待遇保障,设立专属的办公场所、阅卷室及评议室,配发统一服装,最大限度激发他们的参审热情。
辽宁高院在此次会议上明确,今后为防止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尤其是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制约功能,使其成为“耳目”。具体来说,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不得低于本院现任法官人数二分之一的比例,另外通过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审判的全过程,努力把审判活动置于阳光之下,更好地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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