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王雪文 通讯员 任贞伟)蔡峰(化名)找不到自己的女友就迁怒于别人,放火烧了他人的家。这一冲动为蔡峰换了七年刑。
近日,记者从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蔡峰和女友都与王刚(化名)是好朋友,去年3月,蔡峰气冲冲地找到正在朋友家里做客的王刚,质问自己女友的下落,以为是王刚把离家出走的女友藏起来了,还执意到王刚家里查看。
到了王刚家里,蔡峰确实没有见到女友,但他却仍不能消气,和王刚吵了起来。王刚为避免伤害朋友情意,便独自离开了家,谁知刚出小区大门,家里就着火了。王刚随即拨打了火警电话,并报了110。
很快,警方根据王刚提供的线索将蔡峰抓获。蔡峰交待了自己在王刚家里用食用油放火的事实。
近日,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蔡峰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957元,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同时蔡峰的行为还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该对其罪行数罪并罚。综上所述,法院判决被告人蔡峰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刑期七年。赔偿受害人王刚866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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