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宣判现场
11名年轻人冒充知名证券网站或证券公司的业务员或分析师,以有股票内幕消息,可获取高额回报为幌子,诈骗100余名股民200余万。昨日,绵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对11名炒股诈骗案主犯进行了一审宣判。他们分别被判处11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不同数量的罚金。
庭审现场
11人分别领刑
上午10时,11名主犯被法警带到审判大厅。法官依法对11名主犯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共处罚金175万元。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舒某、余某、戴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知名证券网站或证券公司的业务员或分析师,以有股票内幕消息,可获取高额回报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高达200余万元的行为,已触犯刑法。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判处舒某等11人有期徒刑11年至两年不等,并处以不同数量的罚金。
主犯之一的刘某在庭审宣判后,表示要上诉。
股民报案
被骗20多万元
“我被人以帮我炒股之名,骗走了20多万元……”2009年8月26日,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分局接到市民代先生报警称。
据代先生介绍,2009年3月,他接到一个自称是重庆一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可以提供股票内幕信息。代先生按照对方提供的股票信息,赚了2万余元,让代先生欢喜不已。
经过长时间的信息沟通,相互间取得彼此信任,代先生哪里想到这是一个诱饵。2009年8月初,对方以代其炒股集中操作为由,让代先生将资金存入指定账户。代先生分三批,将20余万现金,存入几个指定的银行账户,之后对方再也没有音讯。
同年8月26日,代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便向游仙警方报案。游仙警方根据代先生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发现,这几个账户每天进出的资金多达数千元、数万元不等。民警意识到,这是一起利用代人炒股方式套取股民大量资金的诈骗案,当即成立“8·26”专案组。
涉案数百万
抓获29名嫌疑人
绵阳游仙警方赶往重庆,从银行调出该卡取款时的录像记录,发现代先生存入该卡的5万元,在当天下午被两人在重庆渝中支行从柜台及ATM柜员机上全部取走。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这几张银行卡内每天进入的资金都在第一时间分转到另外几张银行卡后,在不同时间被人从银行现金支取。资金涉及重庆、四川、北京、广东、湖南等地,往来多达数百万元。
2009年10月26日,专案组民警通过近两个月的调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写字楼内,发现这伙涉案人员的行踪。
当天上午,警方将正在向股民打电话的29名涉案人员,挡获在写字楼内。其中,涉案人员中20人为年轻女性,她们冒充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以有股票内部信息为由,骗取股民的信任后开始诈骗股民钱财。第二天,涉案人员全部押解回绵阳。
案件剖析行骗套路有三套
“这起案件涉案人数多,范围广,犯罪者的文化程度很高。当事者甚至不少人是在校大学生或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昨日,在宣判之后,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本案法官、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张剑。
张剑表示,本案做案手段十分单一:公司的所有人员,均在做着一种业务,以电话的方式与陌生人联系,引其上钩。而余某在加盟诈骗团伙之前,曾对股票有过长时间的研究。在“公司”,他是“技术权威”,他每天将对股票的分析结果公布在黑板上,所有业务员都按此结果向受害人透露,所有人推荐的都是同一只股票,此为“内部消息”。同时余某还冒充西南证券、东方财富网的分析师,自称杨老师,与受害人联系。
实际上,余某只是当天在官方网站搜索信息,并综合业内专家的看法,选出股票。他的信息并不比股民多,但通过极少数上当的人宣传,受众逐渐加大,虽然相对更多没有上当的股民来说,不算什么,但全国撒网,即便是1%的上钩率,也是很高的。
这个诈骗团伙的行骗套路共有三套方案:第一套,分成方案。为受害人提供股票“内幕消息”,受害人依照“内幕消息”买了,赚了,与“公司”分成;第二套方案,收取会员费。一般为收益的10%。第三套方案:以做项目为名,直接让受害人掏钱出来,汇至他们提供的账号。绵阳受害人张先生最终受骗的就是第三套方案。
吴君孙善长华西都市报记者姚茂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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