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 孙元华)上周,在多名民警、法警的监控下,陇县北坡公园黄家崖段来了一队栽树的人。这队人都是因盗伐林木而受刑事、行政等处罚,栽树两天是处罚判决中的一部分。
2008年11月至12月间,陇县的王某等4人组织雇用22名当地村民,在陇县一国有林场盗伐树木940棵,制成矿柱2072根,累计蓄积量91立方米。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近日,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等四人提起公诉,受损的国有林场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经审理,王某等4名刑事被告人被判处二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22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8万余元。并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树苗和林地,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补植树木两天。
陇县是我省五大林区之一。近年来,该县坚持植树造林与管护并举,使全县森林覆盖率大幅提升。出现盗伐林木案件影响恶劣,陇县人民法院合议庭与陪审团最终决定做出劳动处罚补充。
鉴于此,陇县“北坡公园集体植树黄家崖段”被命名为“重生园”,同时作为全县法制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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