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2, 2011

物业封锁地面车位

  本报讯合肥市滨湖区某小区的业主向本报记者反映,该小区物业把地面车位全锁了起来,车子只能停到地下停车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大门内左侧道路被隔离墩封死,机动车进入小区后只能向右直接开进地下停车场。记者注意到,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被钢管和铁链锁起来。业主周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于2009年12月交房,当时地面停车位免费开放,去年12月,小区物业人员突然把地面停车位锁起来,“从那时起,车子就只能开进地下停车场。”

  记者看到,小区物业管理方贴出了《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小区道路较窄,人车混行,时常发生车辆及行人碰擦事故”,从安全角度考虑,要求业主将车开进地下停车场。记者随后来到物业管理方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尚未确定地下车位只卖不租,“不过,对同一固定车位的使用权,我们肯定按照购买优于租赁对待。”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吴定兵表示,因为地面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业主,小区把地面停车位锁起来的做法肯定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本报记者 卞世鹏

  孟洋 摄影报道

  地面车位被用铁链拦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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