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16, 2010

上海高楼火灾受灾家庭财产损失赔偿方案出台

11月15日20时左右,大楼的明火已经基本扑灭。 11月15日14时许,上海市胶州路上一高楼发生火灾。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资料图)   11月15日20时左右,大楼的明火已经基本扑灭。 11月15日14时许,上海市胶州路上一高楼发生火灾。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资料图)

11月15日,一名火灾伤员被送往静安区中心医院接受救治。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11月15日,一名火灾伤员被送往静安区中心医院接受救治。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11月15日19时左右,警察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外警戒,大火中的受伤人员在这里接受治疗。 新华社发(范筱明 摄)   11月15日19时左右,警察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外警戒,大火中的受伤人员在这里接受治疗。 新华社发(范筱明 摄)

  新华网上海12月16日电(记者杨金志)上海市静安区政府16日宣布,关于胶州路728号受灾居民家庭物品财产损失赔偿事宜,静安区“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已督促事故责任主体静安建设总公司在征求受灾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胶州路728号受灾家庭物品财产损失赔偿的方案》,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财产申报和评估的范围及评估和赔偿工作的步骤三个方面。

  根据该《方案》,胶州路728号受灾居民家庭物品财产损失申报和评估的范围包括:室内装修,家具、家电及洁具,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机动车类,以及受灾居民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贵重物品,包括金银首饰、无记名有价证券、现金、古董、名家字画、红木家具等。

  评估和赔偿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征求意见、出具报告、协商赔偿六个步骤。前期准备阶段,受灾居民可以选择由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推荐的、依法设立并获得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或者按以上资质标准自行选择其他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由静安建设总公司承担一次评估费用。

  受灾居民完成家庭物品财产损失申报后,受托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将分期分批进入受灾居民家庭开展现场勘察。评估机构根据受灾居民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在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居民家庭财产损失进行评定估算。此后,评估人员将初步评估结果反馈给受灾居民和本公司,在充分听取受灾居民的意见后,拟定评估报告。评估初稿完成后,结合征求的意见,资产评估机构完成三级审核,依法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受灾居民与本公司协商财产赔偿的参考依据。责任单位须与受灾居民充分、合理、合法地协商,签署、履行财产赔偿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静安区政府表示,受灾居民可以就家庭物品财产损失申报和评估等事宜,向安置工作组、善后工作政策咨询点咨询。咨询点设立在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28号一楼大厅,接待服务时间为从周一到周日的13时到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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