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居高不下的当前,你的工资还能承受多久?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这一问题高度关注,我们或将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看到长期饱受争议的收入分配改革和个人所得税调整取得突破。
物价高涨,工资何时涨?
据悉,11月份消费物价指数(CPI)同比上涨5.1%, 创28个月新高,这表明通胀压力正持续增加。目前人民币存款一年期利率只有2.5%,与CPI通胀相差进一步扩大至负2.6%,也即居民存款一万元定期,一年财富即缩水260元。
经济增长“保八”成功,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已解决。面对通胀的危险,缓慢前行的工资收入成为制约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扩大的要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通过收入分配改革实现“国强”到“民富”的转变已成当务之急。会议提出,将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十二五”期间财税体制改革应该有大动作,改革基本原则是让更多人的生活有保障。无论是具体个税改革还是整体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其核心内容均是从“国强”到“民富”的转变。“国强”如果不能带来“民富”,对未来经济发展不利,收入不能增长,利用消费拉动经济也就无从谈起。
收入分配改革,怎样让差距越来越小?
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对于迟迟未出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专家认为,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可能会有一个结果。
虽然民众对于收入分配都有自己的预期,但是改革收入分配并不只是政府多花钱。有专家认为同,收入分配改革的含义可以也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要增加就业,因为只有让更多的老百姓有了稳定的工作的岗位,才能够稳定的增加收入。第二个方面,政府要给钱,即提供更完善的基本的公共服务,特别是在教育和医疗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还要多花钱。第三个就是调节现在还不够完善的收入分配秩序,这在中央对十二五规划的建议里面也有阐述,就是在未来五年里边,我们要稳定高收入者的收入,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这个群体的范围,大幅度的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改革收入分配并不仅仅是一个年度任务。虽然我们明年的年度任务里提出了要研究制定这个方案,但是这个方案无论制定还是实施,都不是一日之功,需要经历一个的改革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既要保持紧迫感,同时大家的心理预期也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个税制度改革新看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和资源环境等领域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推进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
此前11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财政系主任、财税研究所所长曾康华表示,今年中央经济会议对财税改革方面的表述与此前并无不同,且税改与经济发展的整体形势密切相关。
据报道,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有近期和中长期两种方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一直想尽快推出综合税制,并不认为起征点可以调节收入分配。但综合税制因为法律、信息收集、部委协调等各方面因素,短期内无法实施。鉴于为中低收入者减轻税负比较迫切,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制定了一个个人所得税近期方案。
最新消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早明年推出,重点并非提高起征点,而是“减少级次、调整级距”,中低收入者税负明年有望减轻。方案对民众期待的起征点并没有明确一定会提高,而出人意料地想到了级次和级距。减税力度会比调起征点更明显,因为它实际上等于降低了税率。
目前,第一级500元,即工资收入扣除2000元起征额后的收入,对应5%的税率;第二级2000元,10%的税率;以此类推到5000元、20000元,税率分别为15%、20%。
改革后,第一级有望调到2000元,对应5%的税率。“下一个级距可以到2万元,这个区间适用10%的税率,这样税率相当于降了一半,大部分中低收入者都集中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税率。”一位地方税务官员建议。
如9级税率缩减为6级,级次调整主要是适当扩大级距,意义在于提高最低应纳税额,使大部分工薪族适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税率。目前对中低收入者的调整方案各方意见较为统一,而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整在分歧非常大。
怎样减税才能让公众满意?
在增税加费政策不停传出的当下,减税将成为“十二五”税改关键词的消息,给人带来一些希冀。因为,“我们现在的税确实很高,不减不行了”,这种观点已经成为包括税务官员在内的全社会的共识。“藏富于国”不如“藏富于民”,中低收入个人和中小规模企业的税负感受,直接关系着国民幸福感和经济发展后劲;在国家财政税收屡创新高之后,有序进入一个减税周期,是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通民众的必然要求。
怎样减税才能让民众满意?首先还得依靠减税方案设计的专业性。比如个税调整,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思维定势之所以产生,不是因为这样做最科学最有效,而是因为这样做最易想到最好操作。只要足够专业,人们的思维定势是可以被改变的。这次个税调整倘若果真是在级差与级距上改革,减税力度不仅会更加明显,减税效果也能更趋公平。当然,如果再能尽快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并且建立个税与经济运行情况的快速联动机制,必然更容易让人满意。
减税要想让民众满意,应该是看得见的减税,能够让人直观感受到效果,不能一边减税另一边又增税,甚至减税优惠全部被消化。
还有,减税不能以公共产品的供给减少作为代价。都说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现在的问题是取的嫌多,用的嫌少;将来要减少取得,如果同时也减少供给,充其量只能算零和博弈。公共产品和公共福利的稀缺,应是“十二五”期间“保民生”的重点领域,在减税同时还应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减少一般性行政开支,增收国企红利,从而让减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存在。
网友热议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际论坛日前在海口举办,多名专家在论坛上积极建言: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十二五”期间要通过约束性的指标来实现,提高个税起征点也是必要之举。一段时间以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相关消息屡见报端,尤其在“涨声”一片的当下,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愈加强烈。针对是否应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热心读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周先生: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提高。现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方面许多东西都在涨价,许多人不得不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个税起征点提高了,老百姓手里可以支配的钱就会多一些,这样有助于拉动消费,提高民众的购买力。在上世纪80年代,我们国家的个税起征点相对算是很高的,而现在居民收入大大增加,个税起征点增加的幅度和比例却很小。从这个角度看,个税起征点也应该提高,这样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方式的公平,有利于社会公平。
李先生:提高个税起征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低收入人群的负担,让高收入群体多承担一些税赋,这对于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会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但这样的办法,客观上起不了太大作用。这是因为,无论你提高至多少,针对的仍然是工薪群体,而对那些早已富起来的高收入人群来说,并没有什么作用。当众多的工薪族为了一套房子,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按揭”进去的时候,降低一些用工资纳税的负担,当然是好事。但是个税负担,主要该由哪些人承担,这些年其实是一个很不准确的概念。
云先生:大多数人希望在国家分配制度改革中获得一些实惠,可只要一有涨工资的迹象,政策方面对低收入群体稍有一些照顾,物价(尤其是房价)似乎马上就会上涨。而税收对这一经济现象的调节,却是无能为力的。因此,真该好好研究一下个税征收的范围,使个税真正体现出它的调节作用。
任女士:现在物价在不断上涨,虽然工薪阶层的工资每年也在增长,但是相比较之下,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工资增长的幅度。如果不提高个税起征点,老百姓的负担就会进一步增加。从大多数普通工薪阶层的利益考虑,应该提高个税起征点。但是这样一来就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所以我认为,国家应该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基础上,制定不同标准的个税税率,收入越高的征收个税的税率也就越高。这样一方面可起到调控贫富差距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会使国家税收收入受到大的影响。
郑先生:个税是推进社会公平的一种有效办法,它应该采用削峰填谷式的方法进行财富的再分配,从而实现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根据现在城镇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相当一部分人都得缴纳个税。大家都缴税,也就弱化了个税在社会资源再配置当中的作用。所以我个人认为个税起征点是应该提高的。不过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关乎社会公平,应该充分考虑我们国家的国情,综合考虑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我们国情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而不是简单的提高或不提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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