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
全国政协委员冯平曾多次提交提案,建议从面粉中取消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作为增白剂使用。他前日透露,卫生部办公厅对“关于再次建议尽快出台新的小麦粉国家标准”的答复中表示,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已审查同意注销过氧化苯甲酰。(9月17日《新京报》)
就有关是否注销过氧化苯甲酰面粉添加剂的问题,多年来争议不断,有评论形象地指出,“八年抗战”都没有解决好面粉增白剂的问题,可见推进这一注销举措之难。令人欣慰的是,从9月12日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到日前国家标准委正式审查同意注销过氧化苯甲酰,在短短的数天之内,有关方面就给民意以肯定的答复,这种态度不愧为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食品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呈高发态势,“三鹿奶粉”事件后让人谈三聚氰胺而色变;长江“毒鱼”、洗虾粉小龙虾等,社会公众一次次被知名或不知名的化学类或所谓的“增加剂”类产品所重创。在这样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状态下,社会公众的神经更为敏感,为了安全起见,公众已经对一些含有不当添加剂的食品无法信任。日前卷土重来的“是否允许添加面粉增白剂”的博弈之中,不排除正是由于公众行动上的积极参与,才让有关部门坚定了决心。
有关方面能顺应民意而为,也是对待食品安全的一种理性姿态。今天的无比重视,是迫于社会舆论压力,还是因为职责意识的提升,总之,国家有关方面能够在争议之中迅速找到答案,这本身就是一种对面粉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的责任之举。
更值得一提的是,注销过氧化苯甲酰的理性举动,或能成为今后处理类似的食品安全争议的“标本”——如果为公众负责,原则就应该是“能不加的就一定不加”,“能禁止的就一定禁止”。既然最终的注销决定,得到了最广大公众的认可,我们也不妨以注销过氧化苯甲酰为契机,进一步厘清现有的食品添加剂目录标准,对于那些可有可无的添加剂该注销的就要注销,对于可能有安全隐患、长期食用可能对大众健康不利的,就应该像过氧化苯甲酰标准那样,一概清除。毕竟,在食品卫生安全上多加几道“闸门”,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
借助面粉增白剂的注销,让各类食品更加安全放心,符合公众期待,也是注销面粉增白剂的最大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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