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出书遭刑拘”追踪
警方认为其“非法经营”
渭南市文化市场稽查队新闻发言人昨天介绍,6月27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先后在临渭区、华阴市等地发现并暂扣疑似非法出版物《大迁徙》8352本。执法人员发现该增刊没有刊载委托印刷企业名称及地址,封面“大迁徙”字号明显大于期刊“火花”的字样。28日,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将此案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并将渭南的申请鉴定函发往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对火花杂志社调查后,发出《出版物鉴定书》,依法确认《大迁徙》为非法出版物。7月23日,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将此案移交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立案侦查。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新闻发言人称,警方8月9日立案侦查,并在北京市公安机关配合下,于8月19日对犯罪嫌疑人谢朝平依法采取拘传措施。8月20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因为此案涉嫌流窜作案,警方根据案件侦查的需要,将提请审查谢朝平的批准时间延长至30日。
这位发言人说,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谢朝平伙同他人在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出版、印刷《大迁徙》两万册。6月26日,谢朝平将该书托运至渭南市临渭区,委托他人非法销售,每本成本5.20元的书被标价50元。警方认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遂于9月13日提请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对其审查批准逮捕。
陕西移民作家谢朝平因出版、印刷《大迁徙》(火花—2010年增刊)一书,而被渭南市临渭区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临渭区检察院提请批捕。昨天,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说,接到警方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后,检察院全面审查了该案的事实和证据,并依法提讯了犯罪嫌疑人谢朝平。谢朝平对自己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并表示了真诚的悔意。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退回临渭分局继续侦查,检察院希望谢朝平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
记者了解到,昨天谢朝平已被取保候审。
综合《西安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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