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 2010

沈阳:“二房东”助推房租上涨

  中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 据沈阳电台报道,每年的6月到9月初,是东北地区房屋租赁旺季,在辽宁多个城市,今夏房租均出现10%到20%的涨幅。记者了解到,一些中介和炒房客充当“二房东”抬高价格,加大了房屋出租方和承租方的风险。

  沈阳市浑南新区拥有一套小面积公寓的王先生,将出租公寓的信息登在网上后,不到两小时就迎来一位租客。这位租客以1000元每月的价格租下公寓后,王先生在后来交接房屋时才知道,真正居住这套公寓的却另有其人。几经了解,王先生才得知,这套公寓被头一个租客以1200元每月的价格转租了出去。而在这同一栋楼,经这位炒房者转租的公寓就有不下10套。

  记者采访中,沈阳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中介透露,以往中介通常会让房主和租客见面签三方合同,收取一个月的租金或1%至1.5%的佣金作为酬劳。现在很多中介认为这样做利润太薄,斥资收购房源当起了“二房东”。就差价而言,一套房子的差价如果是每月100元,那么一年就是1200元,一家小型中介手中掌握两三百套房源,其利润可想而知。特别是一些地段好的小区,70%的房源都被中介收购了,造成其租金价格几乎被中介控制。

  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专家介绍,“二房东”抬高租房成本,加重了承租人负担,而对于出租人来说,也增加了不小风险。房屋被中介机构或者炒房客转租后,房主不能跟房屋的真正承租人直接接触,不了解其情况,一旦发生物品损坏或者纠纷,处理起来相当麻烦。因此,提醒房主警惕“二房东”转租现象,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拒绝转租,并且约定违约、赔偿的各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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