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
国务院安委办昨天通报7月28日南京地下丙烯管道爆燃事故,称“是继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后,半个月内再次发生涉及危化品管道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液态丙烯泄漏,遇明火爆炸。
通报称,这次事故中被挖掘机挖穿的地下丙烯管道2002年投入使用,途经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用于金陵石化公司码头向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输送原料丙烯。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了事故简要经过,原南京塑料四厂已于2005年停产,所在地块近期正由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办事处进行商业开发利用。鸿运公司议标后对该地块进行场地平整。鸿运公司的小型挖掘机械为了回收地下废弃管道的钢材,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进行作业时挖穿了丙烯管道,造成大量液态丙烯泄漏。现场人员在撤离同时报警。 10时11分左右,泄漏的丙烯遇到附近餐馆明火引起大面积爆燃。
截至7月31日,该起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 (重伤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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