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阳7月21日消息(记者王贵山)从今年8月1日起,贵州省安委会将出台新规:规定驻矿安监员有权制止违法开采,同时规定驻矿安监员工资将不得低于所在县国家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从今年8月1日起,贵州被派驻各地方煤矿的安监员,其工资(含补贴)将由当地县级政府负责解决,并不得低于所在县国家工作人员平均工资(含补贴)水平;驻矿安监员被聘用期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驻矿安监员发现所驻煤矿有违法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有权进行制止。
贵州省安委会负责人表示,出台此规定是为充分发挥地方煤矿驻矿安全员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减少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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