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7, 2010

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决心治堵 没收违章公务车

  郑州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7月20日以后,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公职人员要进行通报、曝光,对严重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将各单位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情况与文明单位评比挂钩。 同时,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务车辆,由市监察局直接没收,交给市财政局重新调配。对存在公务车交通违法的单位,原则上3年内不得更新、增加车辆。(来源:中原网7月14日报道)

  看到这条消息,甚是惊喜,没想到我们的职能部门能出如此重拳整治交通违规。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说,郑州道路拥堵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城市的交通滞后,城际交通、地铁,正在做,远远跟不上,就是我们考虑问题、思路、建设跟不上,造成老百姓每天上班、下班是怨声载道,还是要加快建设,再一个是现在要组织疏导。”

  7月13日下午,郑州市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连维良任市委书记。

  第二天,连维良一路奔波,深入郑州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现场,视察郑州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先后视察了郑州市西绕城公路、花园口互通式立交、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及其配套工程、郑汴路与G107新线互通式立交、中州大道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等交通重点工程。当天,郑州发布整治交通违规公务车通知。7月15日夜,郑州上百科级以上干部及县处级干部被动员要走上郑州街头全面立体式调查郑州拥堵之根源。

  …………

  这一系列的举动,无疑让郑州市民看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与力度,更看到了一位新任市委书记的风度与果断。这是一种务实的作风,更是一种着眼于公众利益的大民生。

  公务车在交通规范方面理应起到一个良好的带头作用,作为政府公职人员更应该注重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如果公务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大搞特权主义,那我们的规则就没有任何强制力与约束力可言。规则对于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公平公正的,而不应该突出某一方特权仅制衡普通民众的利益,特别是不能损害公众利益与大众共同遵循的社会公德。

  《论语子路》中,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己不正焉能正人?西汉·恒宽《盐铁论·疾贪》也说:“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克其身。故贪鄙在率不在下,教训在政不在民也。”。

  现在,我们看到了郑州的努力,看到了市委书记连维良整治拥堵的决心与信心。违规公务车一经发现,就直接没收进行重新调配,这是一个很大的刹手剑,对于拥有公务车的单位而言,无疑是一种强势威慑力量。郑州的整治力度还不止于此,郑州规定对存在公务车交通违法的单位,3年内不得更新、增加车辆,如此一来只能少,不能添,这就更加大了对公务车交通规范的约束力。仅一次违章行驶,就会导致三年内车辆不更新的结果,这种博弈的成本无疑是巨大的。利益分量,熟重熟轻,自然可以由各个公务车所在单位好好掂量掂量。

  我们希望,此规定能落到实处,抓几个给老百姓看看,抓几个给公务用车的单位看看。我们更希望,一个也不要被抓住,无论是公务用车,还是非公务车,大家只要心里都有一条路,一条光明的大道,一条约定俗成的规则,我们的规定与制度又有何用?制度不是为了约束人而存在,它是一个保护公平与正义的剑。道路是公众的道路,只有大家共同维护好它,大家才能都走得更好!

  (作者:中原网网友 中原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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