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7, 2010

河南半年因煤矿事故死亡143人 众多官员受到处分

  □记者 王倩

  本报讯 “今年上半年,我省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1~6月,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6起,死亡143人。”昨日上午,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今年上半年我省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煤矿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并对下半年煤矿安全监察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形势严峻:煤矿事故半年吞噬143人

  作为全国重要的产煤大省之一,我省现有4个省属煤炭企业,13个产煤省辖市,32个产煤县(市、区),各类煤矿798个。其中,国有重点煤矿 170个,地方国有煤矿79个,乡镇煤矿549个,年生产能力2.39亿吨。今年1~6月份,全省煤矿企业共生产原煤9037万吨,在去年同期,原煤产量 仅为8141万吨。

  不过,产煤量取得新突破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骤然紧张。“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6起,死亡143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1起, 死亡人数同比增加99人。特别是连续发生了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3·15’重大火灾事故、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 故和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薛纯运说起这几起安全事 故,神色十分凝重。

  薛纯运说,从事故等级划分来看,今年上半年,共发生一般事故10起,死亡13人;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8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25人;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97人;另外有两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处理情况:众多官员受到党政纪处分

  薛纯运说,目前,我省发生的3起重特大事故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3月15日18时40分,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并在井下违规使用空气压缩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 郑州市政府给予新密市主管副市长苏莹玺等免职处理。目前,事故调查正在进行中。

  3月31日19时20分,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在掘进巷道过程中不落实综合防突措施,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 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共造成44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给予洛阳市分管副市长沈庆怀停职处理。目前,国 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工作。

  6月21日1时40分,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在证照过期、政府确定关闭并实施断电措施后非法私接电源,并违法私存炸药组织生产,导致发生炸药 燃烧事故,共造成49人死亡,2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给予平顶山市市长李恩东、分管副市长李俊峰停职检查处理。目前,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开展 调查工作。

  除了这3起重特大事故外,其他13起事故,我省均已依法组织调查处理,55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7人,科级干部19人。

  原因剖析:小煤矿蛮干诱发重特大事故

  薛纯运说,从我省煤矿开采的整体状况看,煤层赋存条件比较复杂,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灾害日趋严重。

  不过,仔细分析上半年全省发生的煤矿事故,可以发现,乡镇煤矿是事故“重灾区”。在这些伤亡事故中,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国有煤矿死亡20人,乡 镇煤矿死亡人数高达123人。乡镇煤矿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87%,百万吨死亡率达到12.08,同比增加11.73。

  “从目前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发生的3起重特大事故,均是因为小煤矿在停工停产期间冒险蛮干,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地方政府监管不力造成的。”薛 纯运痛心地说,这说明,在我省的煤矿安全工作中,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都没有落实到位。

  今年,我省在煤矿领域开展的一项重大工作是: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薛纯运说,当前全省小煤矿正处于兼并重组的过渡时期,省属煤炭企业对被兼并小煤 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正处于磨合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受利益驱动,小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现象有所抬头,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在全省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此外,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落实好大雨期间停产撤人等规定,有效防止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安全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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