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妈妈抱着8个月大的宝宝到邻居家串门,不料,宝宝刚被抱了5分钟,就全身抽搐口吐白沫不治身亡。抱宝宝的这名主妇最终被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法院判决赔偿死亡宝宝家属1万余元损失,法院的判决是基于什么证据考量?宝宝又因何突然死亡呢?邻居主妇的这一抱抱出了悬疑重重。
意外:8月大宝宝身亡
家住天水麦积区的王霞和郑芳是两个年轻的媳妇,她们对门而居,是时常走动的好邻居。2009年7月21日下午3时许,王霞抱着自己8个月大的宝宝到郑芳家串门。到了郑芳家,王霞看到郑芳正在翻抽屉找东西,郑芳说她家的宝宝拉肚子,而家中的止泻药好像用完了。王霞想到自己的宝宝刚吃过止泻药,出于好意,王霞把孩子交给郑芳抱着,自己回家帮郑芳找止泻药。
5分钟后,王霞将止泻药交给郑芳,在从郑芳手中抱过自家宝宝时,王霞突然发现宝宝好像在抽搐。于是,王霞赶紧把宝宝抱回家,半路上宝宝口吐白沫加剧抽搐,吓得王霞赶紧抱着宝宝去村卫生室。到了卫生室,医生检查宝宝好像是中毒了。由于卫生室条件有限无法治疗,王霞又带着宝宝往卫生院赶。下午4时20分,宝宝不治身亡。
宝宝为什么会中毒?王霞离开郑芳家的5分钟,郑芳对孩子到底做了什么?郑芳说,王霞走后她只是抱了一会宝宝,并没有做什么。她和王霞是好邻居,而且王霞是帮忙给她的宝宝找药,她怎么可能毒害王霞的宝宝。
对于郑芳的解释,王霞的家人难以相信,健康的宝宝为什么郑芳抱了一会就中毒了?为此,王霞的家人向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区公安分局报了案。
结论:宝宝死亡属意外
公安机关对郑芳家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对郑芳本人及当天到过郑芳家的人进行了询问。经过综合侦查,公安机关给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表示王霞家宝宝死亡是一起意外事件,不属于公安立案标准。
对于这个解释,王霞家人难以接受,为此他们申请天水市公安局复议。天水市公安局经过分析后维持了分局的意见,结论是王霞的宝宝是中毒而亡。但毒是从哪里来的呢?公安机关表示,王霞家宝宝中的是甲拌磷农药的毒,这种毒药来自郑芳身上。郑芳在抱王霞家宝宝时又将农药染到了宝宝身上,导致宝宝毒发身亡。
调查:邻居除蛆沾染农药
郑芳身上的农药又是从何而来?公安局通过大量调查还原了王霞宝宝出事前一天郑芳的生活经历。7月20日下午2时许,因家中旱厕生蛆,郑芳将托人买来的甲拌磷农药倒了两瓶盖,洒进旱厕。在操作过程中由于郑芳的失误,将部分农药洒在了厕所的西墙上。到了7月21日上午,郑芳的公公来到郑芳家,就闻到过家中农药味剧烈。此时郑芳让公公照看自己的宝宝,然后到旱厕里给家畜拌食。给家畜喂完食后,郑芳又从厕所的西墙上取了扫帚扫院……经过反复接触,郑芳的衣服和手上都沾上了农药。下午3时,王霞来串门,把宝宝交给郑芳后去拿药,郑芳在抱宝宝时将农药传给宝宝。
真相:良药和农药相互作用
对于这个调查结果,王霞家人还是不完全赞同。因为郑芳家的宝宝也是8个月大,如果说王霞家的宝宝中毒,郑芳家的宝宝一直在家中,怎么就没有中毒?公安调查发现,当天王霞家的宝宝身体不舒服,所以王霞给自己的宝宝服用了硫酸庆大霉素来治腹泻。王霞到了郑芳家,让郑芳抱孩子自己回家去也是取这个药。凑巧的是,该药有抑制呼吸的作用,与农药甲拌磷相互作用才最终导致宝宝身亡。
判决:被告赔偿1.3万元
王霞认为郑芳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但在民事方面也难辞其咎。为此在今年年初,王霞将郑芳告上了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9万余元。
法院认为,郑芳在家中违法使用剧毒、易挥发的甲拌磷农药时,致其手、衣物被该农药污染,在王霞让其看护孩子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致使王霞之子因甲拌磷中毒死亡,郑芳对王霞之子的死亡有一定过失,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010年7月16日,记者从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王霞提出的合理民事索赔为6.6万余元,判决被告郑芳按照20%给予赔偿,赔偿王霞1.3万元。
据《西部商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