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从9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实施《拟提拔科级干部廉政报告制度》。今后,该县拟提拔为正、副科级干部的考察人选,必须实行口头报告等3种形式的廉政情况报告,把自己的“家底”晒出来,让干部群众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从而真正选拔出风清气正的高素质干部人才。
该制度在选人用人上彰显出4项新突破:监督范围扩大,除对考察人选的情况进行监督外,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被考察人选的配偶、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等利害关系人上;监督内容细化,涉及本人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等5个方面33项内容;重点监督突出,考察人选的收入、投资、房子、车子等个人经济状况,配偶子女从业经商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方式拓展,廉政报告实行口头报告、公示报告、书面报告3种方式,将考察人选的廉政情况在“阳光下晾晒”。据晋宁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刘建斌介绍,该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是一个创新,晋宁县以更加严格的监督制度规范选人行为。
据悉,在干部考察工作结束后及干部任前公示期间,收到对拟提拔人选的举报的,由县委组织部或县纪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由拟提拔人选向组织作出负责任的报告。经调查核实影响任用的,取消考察资格或任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记者 熊明 孙伟 通讯员 雷丽萍(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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