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9, 2010

宾馆老板当上电耗子

  杨某、李某在合肥开了家宾馆,为了“节省”开支,却当上了“电耗子”。被罚数万元后,他们仍贼心不改,继续偷电。没想到,这一次又被逮着了。

  去年1月8号,杨某、李某分别出资20万元,合伙经营一家快捷宾馆。为了节约成本,从当年4月起,他们开始盗电。8月19号,盗电行为被供电公司查获。最终,两人缴纳了包括偷电差价以及罚款在内的43000余元。

  今年3月27日,杨某、李某再次盗电。有了“前车之鉴”,他们制定了周密的作案时间,傍晚六点开始偷电,早上八点将电表恢复正常。只过了四个月,盗电行为再次被供电公司查获。案发后,两人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可仍难逃罪责,被瑶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诉 杨阳

  本报记者 李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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