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1, 2010

补偿款分成17份?

  

补偿款分成17份?

  村民们联名申请补发“剩余的补偿款”

  本报记者 潘力 摄

  

  禄丰县一平浪镇黑苴村委会的80多户村民,最近两年来一直在为修铁路征用的土地补偿款而奔走。他们觉得:当地政府发放土地补偿款时没按相关规定进行,一亩地分成17份计算土地补偿款,跑了两年他们都没弄清楚这笔“糊涂账”;而当地政府却说,这是村民不懂政策,在“蛮缠”。

  补偿款打五折?

  黑苴村委会团山村民小组的谢先生昨日来到昆明,找到律师称,他要代表村民为土地打官司。

  2007年11月,因为新修筑的昆广铁路从团山村民小组经过,当地政府征用了部分该村的土地。2008年5月,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拿到了补偿款。然而后来,村民们从施工方了解到楚雄州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才知道按照规定,被征用水田的补偿费是25000元/亩,但村民领到的只有12300元/亩。

  知道此事后,村民们找到相关部门要说法。问施工方,施工方说补偿费用早就付清了。找到黑苴村委会,对方称只是执行者,不知道详细情况。找到一平浪镇政府,也说补偿款已经付清。于是,有村民想:“我们这笔钱,肯定被政府‘吃’了。”他们找律师咨询,想通过法律途径讨要这笔“尾款”。

  2007年11月14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昆广铁路复线建设楚雄州境内征地拆迁实施方案》中规定:“征地补偿费在征地协议签订并认可后兑付30%,2008年底兑付50%,其余20%在2009年底付清。”村民们称,他们只在2008年5月拿到过一次钱。

  谢先生说,奔走了两年,村民们被告知,没按照水田每亩的价格补偿,是因为当地政府在计算补偿时,把一亩地分成17份来计算了。记者看到,楚雄州的这份文件对各种被征用的土地都有明确的分类,补偿价格也很明确,但没有“一亩地按17份计算”等内容。村民谢先生说,针对这个问题,他们最近两年来一直在找当地政府,至今没有弄明白是什么意思。他们认为这是一笔“糊涂账”,不弄清楚他们不甘心。

  为什么分17份?

  黑苴村委会的支书张明祥昨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次修铁路征用土地,村委会和镇政府没有“拿”到一分钱。具体的发放原则是,各类被征用的土地价格不一样,但分配补偿款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就是每亩田地按照17份计算。所有补偿款中,被征用土地村民的补偿款占70.5%,村民小组集体占29.5%。针对“一亩地按照17份计算”的说法,张明祥说他也解释不清楚,这是上级部门定出的原则。

  一平浪镇国土资源所的所长李龙青是该镇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他说,被征用的土地补偿分为三项:一是土地补偿费,这项费用归集体所有;二是安置补偿费,这项费用归原使用土地的村民所得;三是地上作物的补偿,这项费用是根据被征用土地时该地块上的作物计算的,归村民所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总值的六至十倍计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则是按照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总值的三十倍计算的。村民认为还欠钱,主要是对政策不清楚造成的,村民已多次反映,相关工作人员也给村民们解释过了,但一些村民还是一直“蛮缠”着。

  针对“一亩地按照17份计算”的说法,李龙青说他并不知道这个情况,估计是村委会在具体分配时根据相关政策计算出来的分配原则。李龙青承诺,这次征地补偿的发放是没有错的。不过,他们会再次对涉及这次补偿款发放的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核实,确保村民的利益,也消除这事对当地政府的影响。

  本报记者 段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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