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台北8月14日电(记者 李凯 傅双琪)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会长邵琪伟14日在台表示,大陆方面下一阶段将做好“适时与台旅会磋商,在条件成熟时选择适当城市,实施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等十项工作,不断拓展两岸旅游大产业合作。
他说,从两岸旅游双向交流的长远发展来看,开放“个人游”是符合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可以扩大旅游效益的普惠面,增进两岸交流。大陆总体上持积极态度,但目前应本着务实态度推进。由于“个人游”与团队游属于不同的旅游方式,在实施“个人游”之前,需要修改相关法规,完善管理方式,相关部门也需要进一步配合来应对“个人游”带来的新挑战。
邵琪伟在2010年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圆桌会议上表示,自2008年7月18日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两年来,两岸旅游交流取得很大成绩。他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已经正式签署,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大陆下一阶段在推动两岸旅游全方位、宽领域的合作方面将重点做好十项工作:
——适时放开赴台旅游跨区域组团限制,并有序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数量。
——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研究并推动有关政策调整,适时与台旅会磋商,在条件成熟时选择适当城市,实施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进一步完善两岸旅游合作机制,与台旅会共同办好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圆桌会议,推动海峡旅游交流合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相互合作,参加或共同主办海峡两岸台北旅展、海峡两岸旅行业联谊会。欢迎台湾业界组团参展大陆方面主办的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展会活动。
——推动双向旅游投资。大陆方面愿与台湾方面共同探讨编制海峡两岸旅游投资优先名录,引导社会投资进入旅游业,并适时在两岸相关旅游博览会中增设旅游投资板块。
——大陆正积极推动海西经济区建设,并将在福建省在创新旅游发展模式、扩大旅游对外开放、推进旅游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我们愿与台湾方面加强合作与对接。
——愿与台湾方面共同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发挥各自优势,推出精品景点景区,推广两岸及港澳“一程多站”式旅游,并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旅游业现代化水平。
——愿与台湾方面共同开展品质旅游,大力提升海峡旅游服务质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团队组接社合同要点》,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游客创造安全、便利、规范的旅游环境。
——将鼓励和积极推动大陆各省区市与台湾旅游业界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合作交流,推动客源互送、人才培养、品牌合作。
——愿与台湾方面共同推动两岸旅游大产业的合作。大陆已将旅游业确立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台湾也把旅游业确立为六大新兴产业之首。两岸旅游在资源、产品、市场和产业要素上有着多层次的互补性。
邵琪伟建议,双方共同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合作,推进旅游业与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共同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邮轮旅游、健康旅游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共同推进旅游节能减排,将旅游业发展成为两岸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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