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 记者 杨理锐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体面劳动”、“全民统一医保体系”、“60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精神保障”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昨日举行的省政协第三届“民生论坛”上,委员们提出的关键词引人共鸣。
省政协主席王学仁等听取了委员们的真知灼见。
提薪的要求普遍高涨
卢正国委员认为,职工工资收入过低,提薪的要求普遍高涨。
他例举了2007年云南省职工队伍状况调查中的数据,他认为这一数据仍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因为就在今年上半年,省总工会组织特困职工住房状况大调研了解到,普通职工收入状况并没有大的改变。
被调查职工平均每月从本单位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为1192.50元,其中1千元以下的占50.7%;很多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发放的标准工资,普通企业职工工资大多只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左右。
省政协副主席陈勋儒也提出了“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包括:
以非国有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税率,提高高收入者税率,个人所得税调控应遵循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方向,对买卖股票、债券、房地产等收益征收适当赋税;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加强慈善意识和慈善机构建设,落实慈善捐赠各项优惠措施,强化三次分配;尽快制定完善社保、工资、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原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中,影响收入分配和不利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确保社保和劳动工资有法可依。
实行三种医保统一保障
来自昭通市医保中心的郎耀委员提出:医保不要分农村的“新农合”,也不分城镇居民医保还是城镇职工医保,一律纳入“全民医保体系”,这样做的好处是,住院报账标准统一,取消支付限额封顶线。
郎耀认为,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障规定了报账上限,在遇到大病时,仍然避免不了部分家庭“因病返贫”,这就违背了政策设计的初衷。他认为,取消支付封顶线,可以彻底解决大病之忧,唯一的不利是有些人认为,少部分人用去了政策规定的相对更多的基金,但这一优惠政策,正是“互济共助”医保基金的特点,对所有参保群体而言是公平的。
吸引省外老人来云南养老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提出,养老产业是一个蕴藏着极大商机的产业,云南不仅要解决好本省532万(2009年数据)60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问题,还可以吸引省外老人来云南养老、旅游,因为云南气候适宜,可以让老年人共享。
委员们建议,给老年人安全感。应将60周岁以上的老人都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老人,应分别纳入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特别要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为了让高龄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应提高对高龄老人的补助标准,将80岁以上老人的月均补助标准从当前的30、50、100元提高到50、100、200元,并加大配套补助力度。
每亩2.9万元征地补偿太低
李秀华委员提出了征地补偿费低,应考虑“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建议。
李秀华认为征地补偿费不止低,还表现为不平衡,包括各地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之间补偿标准不平衡,比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每亩2.9万元,元谋县的征地补偿费每亩4万多元,与亩产值极为不相对等,被征地农民意见很大。
廖鸿志委员建议,进城5年的农民工,应享有城镇低保等救助体系,而“低保标准应两年一调”,以适应最低保障的需要。
精神保障活得更有尊严
“人需要物质,最需要精神”,张建新委员提出,在社会保障中,精神保障是高层次的保障方式,是在人们物质需要层面得到满足以后,人们必然寻求精神层面的保障。
“因此,社会保障在提供物质保障的同时,更要在人际关系、归属、尊重、自我实现等情感和精神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社会,一个心身愉悦的乐园”。一句话“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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