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5, 2010

两岸司法合作成效显著 台湾方面予以积极评价

  中新网9月15日电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实施已一年多,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今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归纳为“成效显著,有力地保障了两岸交往秩序和同胞权益”。

  范丽青指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实施一年多来,在双方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领域合作正在全面展开,成效显著,有力地保障了两岸交往秩序和同胞权益。

  她并总结了如下四个特点:

  一是合作打击犯罪成果突出。截至今年8月底,两岸警方联合侦破130余个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共抓获犯罪嫌疑人近2000名(特别是今年8月25日,两岸警方再创佳绩,联手摧毁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网络群,抓获犯罪嫌疑人500多名)。大陆公安机关遣返涉嫌杀人、毒品、诈骗等台湾通缉要犯68人。

  二是被判刑人移管实现突破,两岸主管部门人员经协商,将身患重病的台湾罪犯冯某移送回台执行。

  三是司法协助事务稳步推进,两岸法院、检察机关相互委托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近6000件,办结率不断提升。

  四是业务交流迈入轨道,双方通过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工作会晤和互访交流,拓宽了合作领域,深化了合作事项,提高了合作效率。

  范丽青表示,我们注意到,台湾方面对协议成效予以积极评价。我们相信在双方持续不断的共同努力下,司法互助协议将为维护两岸同胞福祉发挥更积极、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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